“少奶奶,府里绣娘来给您衣服了,需要量一下尺寸。”
秋月欢欢喜喜地打断了晚晚的练字。
“我有衣服穿,我不需要做。”
自从她进门,她看到有三四身衣服,都还是新的。
“少奶奶,有衣服也要重新做的,再过十日便是花朝节,到时候可以出去赏花。”
“花朝节?”晚晚停下笔。
秋月激动地点点头,“花朝节可是姑苏很重要的一个节日呢,天气由寒转暖,很多花都开了,为了纪念百花,所以要举办花朝节,那日,年轻的姑娘们都是盛装打扮,出门赏花呢!”
晚晚听她这么说,顿时也觉得有趣。
对于这些节日,她以前是不知道的,每日除了干活就是干活。
如今,到了城里也快半个月了,竟然还没出去。
可是,她......
晚晚看了眼躺在床上看书的沈平章,他的身子不好,能离得开人吗?
她进沈家就是为了照顾他,如果她出去参加什么花朝节,这岂不是太不应该了?
“没事,做吧,到时候你可以出去转转,正好也出去看看。”
“可是......”她要时刻记得自己的本分。
“别想那么多,你都来这么久了,也该出去看看,老是闷在家里,会闷坏的。”
沈平章这样说了,晚晚便点点头,心里对他感激不尽。
“少奶奶,你喜欢什么花?”绣娘笑着问道。
她只是听说府里给大少爷娶了一位乡下的姑娘,如今看到人,她才发现这个姑娘哪里像乡下人,相貌甚至比很多城里的小姐还要俊俏。
“我,我喜欢杜仲。”
“杜仲?”绣娘惊讶地合不拢嘴。
沈平章也诧异地看着她。
杜仲是药材,它的花既没有桃花那么娇美,也没有牡丹那么雍容华贵,更没有石榴花的艳丽,她竟然喜欢这么素雅,却又不常见的花。
“是啊,我见过杜仲花,师父告诉我杜仲花代表着希望,有希望就有一切。”
“原来如此,少奶奶倒是让我长了见识,好,到时候,就给您锈杜仲。”绣娘对眼前的姑娘越发的喜欢了。
“谢谢。”
等绣娘离开后,沈平章别有深意地看了看晚晚。
“之前学过的字还认识吗?”
沈平章突然问到认字的事,晚晚有点诧异,自从那日因为那个燕儿姐姐,他就没有主动地再教她识字,她也不好意思主动问。
如今,他竟然主动问起,难道他又恢复正常了?
“还记得,每次学过之后,我就多读多练。”
沈平章点点头,确实,她是爱学的。
“继续努力。”
“好。”
晚晚看着自己的字,已经学了半个月了,加上她的刻苦,她已经认识接近五百个字,平时常用的字基本上都能认识,都能写出来。
不过,还不好看,但她相信,假以时日,她也能写一手好字。
回想过去,她怎么也不敢想象,自己竟然还有这一天。
所以,这世上哪有什么绝境呢?都是得失并存的。
三日后,晚晚拿到了那件衣服。
“少奶奶,赶紧试试,奴婢看着好好看哦。”秋月满是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