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归离开之后,季风立刻开始着手安排对明德的信息收集工作,他一方面布置好了针对明德的邻居的拜访,一方面也通过私人关系得到了跟明德有联系但不甚密切的两个关系人的联系方式。
与此同时,他打算立刻行动,先到明德身边去看一看,他每天都在做些什么。
根据之前掌握到的信息,明德每天中午都会亲自到菜市场去买菜,这算是一个大家都没办法理解,却都知道的奇怪习惯。
按道理来说,所有的厨师,特别是经验丰富的厨师对菜品的要求都是很严格的,其中出了品质之外,他们最看重的一条就是食材的新鲜程度。
哪怕是不经常买菜的普通人都知道,菜市场里最新鲜的一批菜往往是在凌晨五六点就到达的那一批,但是明德偏偏从来都没有赶过这样的早市,而是要拖到中午甚至下午之后才慢悠悠地跑去菜市场买一些已经不那么新鲜的食材。
对这个习惯,大家也只能认为是他的厨艺已经到了大巧不工、对食材已经无欲无求的程度。
当然,也有人觉得,他纯粹就是懒、早上起不来而已。
但这些对季风来说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是他现在唯一可以抓住的跟明德直接联系上的窗口。
他看了一眼手表,这时候正好是中午十一点半,现在赶去滨江市场的话,还有可能遇上去买菜的明德。
事不宜迟,云归走后的半个小时,季风穿好了衣服,在路边扫了个共享单车,一路骑着向市场赶去。
倒不是不想开车,他考虑的是滨江市场是一个老菜市场,环境很拥挤,停车位也难找,倒不如共享单车来的方便。
等到了市场之后,他在门口蹲守良久,终于等到了在手机上已经看过了不知道多少遍照片的那个人。
来了。
明德走进菜市场,门口相熟的摊贩见到他,纷纷招呼道:
“明厨,今天来的早了啊!”
明德笑着点了点头,回应道:
“今儿早饭吃的多,路上快走了几步,咋样,五花肉给我留了了吗?”
“留了,您老要的我哪敢忘啊,来,您看,上好的臀尖肉,一寸多厚,还沾手呢。”
明德走到摊位前,伸出手轻轻捏了捏,微微点头道:
“嗯,今儿这块不错。我说你小子终于长了个心眼了,前天你进的那头猪都是什么玩意儿,给狗都不惜的吃!”
卖肉的摊贩嘿嘿一笑,回答道:
“明厨,您这话说的,那肉虽然差是差了点,但我收摊前不也都卖出去了吗?您以为咱这些小老百姓全跟您一样是大吃家啊?有这一口就不错了!”
“话是这么个话,但是既然要吃,那不就得吃点好的吗?想想我当年还小的时候,在乡下,那逢年过节队里杀了猪,哪怕是一年到头没油水的,分猪肉的时候也还要把糟头肉挑出来呢。”
“那不一样嘛!糟头肉没人吃,五花肉还能没人吃吗?”
明德摆了摆手,继续说道:
“害,糟头肉也不是没人吃,就是做起来麻烦。那都是肉,哪会没人吃?我们那会儿跟现在可不一样咯......”
摊贩见他一副要长篇大论的样子,连忙开口打断了话题:
“那是那是,现在时代便了嘛。您老提您小时候,那让您再回去小时候受一回苦,您能受得了吗?”
“怎么能叫受苦呢?那也是童年啊!我这做梦都还经常梦到乡下那些事儿呢!算了,跟你这个小年轻也说不明白,来,把肉给我包起来,还是一样,从我月初的账里扣。”
“得嘞!”
摊贩用塑料袋装好了肉,扔到秤上一称,开口道:
“总共两斤二两,给您算28块钱吧,您账上还剩488,减去这28,还余460。”
“好,你记得清楚就行,别算差了你自个儿亏钱!”
“那哪至于。明厨,您慢走。”
明德提溜着手里的塑料袋,一晃一晃地向其他摊位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