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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假千金与真少爷(4)(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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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瑾向他招招手,于是许云暮看到一个美丽和善的女人朝他露出一个亲切的笑。

明明是第一次见,仅仅凭着一个孩子的直觉,许云暮也觉得这是个很温暖的人。

他走了过来,向她问好。

“谢夫人。”他这样道——在来主宅前,他的父母已经教导过他该如何称呼朝朝的父母。

“小姐的父母就是先生和夫人,阿暮,你看到他们要问好。”父母如是叮嘱,“态度一定要很恭敬,他们是身份很高的人,比谢小姐还要高。不能像在爸爸妈妈面前那样随意,明白吗?”父母眼中,朝朝是尊贵的小姐,谢家父母更是云端上的人,他心里觉得朝朝是他的好朋友,却也被父母的态度弄得不自觉有些紧张。但眼前的贵妇人眼神慈和,似乎并不是那样高高在上。

周瑾打量着他,也看出来他的紧张。

真奇怪,她见他第一眼便觉得亲切——是爱屋及乌吗?因为疼爱朝朝,所以对他的朋友也格外优容。

家中司机和花匠的面孔她印象并不深,依稀记得容貌都是端正清秀之人,只是生活让他们看起来要老上一点点。但眼前的小少年大概继承了他父母容貌的全部优点,特别是那双沉静却润秀的桃花眼,叫人看一眼都有些惊艳。

她记得自己在年轻时认识谢敏行时,也为他的眼睛心动过——大概是她思绪太发散,竟觉得许云暮还有些像谢敏行年轻时。

说来朝朝面容也精致,只是反倒像她多点。

思绪林林总总,不妨碍她产生对许云暮的喜爱之情。

“你就是阿暮吧。”她像朝笙一般唤他,语气恰似一个亲近的长辈。

许云暮点点头:“是的,夫人。今天是朝朝生日,我来给她庆生。”

谢朝笙带着一群小孩在逗她小姨家的表妹,小表妹眼巴巴看着姐姐手里拿着一个和她一样好看的娃娃,样子有趣得很。谢朝笙都忘了许云暮也要来,哪有半点身为主人翁的自觉。

许云暮年纪小,但早有以后沉稳的影子,他并不觉得被谢朝笙冷落,将怀中包好的一束花递给周瑾。

新剪下的鸢尾上还沾着晶莹的晨露,有的含苞待放,有的跃然如蝶,深深浅浅的蓝色中间杂着绒绒的明黄。

“这是我种的花,朝朝很喜欢,所以想送给她很多。”他组织语言,“夫人帮我转交给朝朝吧。”

谢朝笙与亲人们玩在兴头上,许云暮自觉自己心意送到已经很足够,他并不想去和很多陌生的孩子一块玩。

周瑾有些惊诧:“走这样早,朝朝会失落的。”

又接过小少年捧着的鸢尾,她心想,朝朝大概是见自己喜欢鸢尾,也学着去喜欢了。倒是难为许云暮种出开得这样好的鸢尾,花开热烈,气质却静。

她忍不住夸赞:“阿暮很厉害呢。”真心实意。

她声音一直很温柔,却包含着饱满的温柔情绪,让人感觉无比的包容,许云暮其实很少从郭瑶那得到这样的情绪,郭瑶总是用含着忧愁的眼神看着他,开口时总叮嘱他在谢家要乖顺地生活,他隐隐约约能够察觉到她身上的抑郁,却不明白那种情绪从何而来。

他欣然接受了周瑾的夸赞:“夫人也喜欢吗?我下次送您一盆吧!我妈妈也说我的鸢尾种得很好。”他忍不住强调,像一个单纯渴望更多夸赞的孩子。

周瑾并不觉得一盆鸢尾是否太寻常,她笑道:“那先谢谢你了——不过你现在还在念书,不要因为种花耽误了学习。”

许云暮想,我的功课也很好。

一个大人和一个小孩居然能气氛融洽、有来有往的聊天,不能不惹人注意。

谢朝笙不知何时想起了许云暮,她放下手中的玩具,不再逗小表妹,小表妹踮着脚,小胖手挥啊挥,不知道为什么谢家姐姐不和她玩了。

谢朝笙不知自己的情绪从何而起,或许是小孩子对于妈妈的占有欲,她是喜欢许云暮这个新玩伴的,然而她奇怪的不希望自己的妈妈太喜欢他。

仅仅凭着直觉,她厌恶眼前这幕。谢朝笙说不清楚原因,但她的占有欲通常都能巧妙占据上风。

谢朝笙扔下那群小孩,跑到了许云暮面前。许云暮看着她裙摆的纱像风中的鸢尾一样扬起,一对梨涡浮现在她精致可爱的脸上。

“阿暮阿暮,你来啦!”

她确实为他的到来高兴,毕竟这是她最心仪的玩具。

她走过去,站在周瑾前边,接过她手里的花,鸢尾安静的盛开于她淡粉色的掌心。

她眼尾微弯,甜甜笑道:“谢谢,我很喜欢。”

周瑾温柔的抚摸着谢朝笙软软的黑发,不再看许云暮。

许云暮心里莫名有一点点失落,但他很快忽略了。那群小孩子追着谢朝笙过来,重新簇拥着她。他只是站在那安静地等待着,看着谢朝笙众星捧月,宛如城堡中的公主。

灰蓝眼睛的女佣似乎终于知道了这个小孩子的可爱之去,她推了推他,声音慈爱,是平时只会对谢朝笙的那种态度:“去和小姐玩吧,你是他最好的朋友。”

他还带着点婴儿肥的脸蛋上泛起羞赧的红晕,他点点头,又和女佣道谢。

谢朝笙很快忘记了对妈妈的占有欲,见到许云暮过来了,推开身边的小朋友,拉住了他,娇声抱怨道:“我等你很久了!倒要看看你要傻站多久!”

语气盛气凌人得可爱。

真是遥远的回忆。

许云暮不知自己为何突然记起很多年前的这一幕。

他看过去,年少时的玩伴依然被人所簇拥,她亭亭的站在灯光下,白色的长裙衬着她柔美的轮廓。那个外人眼中倨傲的言家大少爷看着朝笙,笑得温柔,其他出身不凡的少年们或是羞怯或是大胆的看向她,想得到她的一点目光。朝笙今夜似乎很开心,从侍者的托盘里取出一杯酒,一饮而尽,她喝酒时的样子很养眼,光洁细腻的颈扬起,海蓝色的宝石点缀一片雪,像只优雅的天鹅。

谢朝笙依然是小时候那个骄矜美丽的女孩,但是她不再是他的朋友了。

“好感度减10,当前好感度25。”

小白茫然了,它正喜滋滋地刷论坛吃瓜呢,突然检测到的数值变化如同一道惊雷:“为什么你跳个舞他都能黑化啊!”

匪夷所思的人类。

朝笙逗它:“嫉妒言乔吧。”

小白不信,又翻出那本《人类高质量爱情手册》,委屈道:“好感值之前才35,怎么能算喜欢。如果喜欢你,好感度也不会降了。”

朝笙漫不经心地看着自己也算青梅竹马的言乔,心想,也许许云暮是想起自己和他童年时的记忆了,还算得上美好,所以后来被谢朝笙毁掉时才叫伤人。

她浑不在意,轻轻和某个脸色微红的少年碰了碰酒杯。

“虽然不认识,但脸红的样子还怪可爱。”她和小白点评。

小白看着朝笙在这群出身不凡的人之中游刃有余,感到一丝焦灼——她已经一个晚上没有和任务目标互动了!如果说欺负任务目标算互动的话当他没说!

小白:这个任务好棘手,不应该是给新手的难度ToT。

但朝笙并不这么觉得,虽然她穿越在一个比较尴尬的时期——但这个任务简单就简单在,许云暮刚不过19岁。他还不是很多年后阴翳沉郁的模样,他还能为小时候的回忆动容,就算因此又怨她几分又怎么样了,总归还记得,还因谢家的“恩情”而陪在她身边,十九岁实在是个太好的年纪了。心软且勇敢,真诚且坦荡,又介于大人和少年之间——简单来说,十分好骗。

朝笙看人的经验源于她遥远模糊的记忆。她不知道自己从哪来,只知道自己独自漂泊了许多年,因为某个自己都不记得的执念不愿消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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