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家很好,闻朝笙也很好。
闻家唯一的继承人,谁看了不眼热。
但娶闻朝笙,不好。
——这是这些有儿子的太太们的共识。
霍昀终于想起来,那是篮球场上一班的某个人,沙发上等着的那个估计也是。
他有些烦躁:“没有的事。”
不知道朝笙带他们来这做什么,逛街不能喊他吗?哪回陪她还有辛思夷出来买买买的时候,不是抓他当苦力。
李静伊睨自家儿子一眼:“不去打个招呼?”
“不用。”霍昀向来情绪上脸快,“今天不是陪您逛吗?”
李静伊一笑:“还算你小子有点良心。”
她的高跟鞋踏在大理石的廊道上,却只发出轻微的声响:“回去吧。”
她知道霍昀的心思。自家这儿子向来贪玩,不可能真是个大情种吧?
闻家富且贵,娶了这样家族的女孩,谁都得低头,谁娶,闻朝笙都算下嫁。
所以要向闻家低头,向黎家低头。
大家也都算有头有脸,何必?
借着姻亲吞了闻家?不用去想,不被闻珩那个以冷酷出名的商人兼并就算好的了。
何况——她看了眼神情不悦的霍昀,在心里叹了口气。
霍闵成那老混球可不止他和他哥两个儿子。
不能再让霍昀这么胡闹下去。
霍昀自然不知道李静伊的想法。
他是受宠的次子,上头的哥哥已经进了酒店的管理层,分管在江岛的业务。
父亲忙碌,母亲管束不多,兄长可靠,霍昀长这么大,几乎没有什么可烦心的。
但他在启动发动机的那一霎,忽然生出清晰的厌烦来。
对于朝笙身侧男生的厌烦。
那个人到底是谁,是她去一班的理由吗?
以前,闻朝笙也不是没有谈过声势浩大的恋爱,高一的时候,她喜欢上艺术部某个会弹钢琴的男生。
男生傲慢且冷淡,她都不在意。
因为他的手很好看。
她喜欢生得赏心悦目的一切事物。
追到了,发现他好看的手上有许多薄茧。
“牵手的时候,感觉不太舒服。”
送过的鲜花、陪他上过的课,买过的礼物,全都不做数了。
只交往三天,就提出了分手。
然后她笑嘻嘻地和霍昀说了那句话,说话的时候,还晃了晃手里的酒。
漫不经心的模样。
那份打动了男生的热烈爱意转瞬即逝,任他如何挽回,朝笙都不在乎。
可是,弹钢琴的人,手上怎么可能没有茧。
因此霍昀从来不去在乎朝笙一时上头的喜欢。
那些在一起过的人,最后也不过是转头就忘的某某某。
这么多年,只有朋友,天经地义,永远不变。
他握住了方向盘,向前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