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看完的时候,天已经暗了。
叶青淇没能在电影院里多和朝笙说上几句话,心里总有点不甘。
这是他和杜知弦精挑细选的大鱼。
愚蠢却富有,貌美却肤浅,他实在觊觎周家的财富,甚至有些迫不及待了。
“去吃点东西吧?”杜知弦提议。
朝笙说:“我好久没有在外面吃过了。”
叶青淇正思索着要去哪儿吃晚饭,又听得朝笙道:“上次在外面吃,还是同我那继子吃的法餐。”
叶青淇的父亲也常去那家法式餐厅吃饭,带着他的各个情妇们——当然,曾经也包括他的母亲。
叶青淇听他的母亲炫耀般提过几次,知道那是家很昂贵的餐厅。
不能让林朝笙低看了去。
他道:“去一品春吧?他们家的羊排,比我家中厨子做得还要地道。”
叶安捷大律师家中自也有仆从厨师,厨子是从殖民地带过来的,惯会做英式的料理。
但这样的享受,和一个私生子无甚关系。
他住在别墅的阁楼,母亲则住在楼下,兼任情妇与父亲的女佣。
实事求是的说,父亲对于情妇算不上很好,但他是来自西方的贵族,他的国王让清廷的皇帝都得低头。
对于一个出生于光绪年间、未曾念过书的华国女子而言,统治着她的皇帝都要对洋人恭敬。那作为叶安捷的情妇,便是登天的梯,是人上人的幻梦。
她一门心思扑了上去,无论过得苦楚与否,都能找到开解自己的理由。
杜知弦有些踌躇,一品春的饭菜,一顿便要两三个银元。
但她想起她曾经拂过的朝笙手腕上的玉镯,咬咬牙,露出个粲然的笑:“好呀,我也许久未曾去那儿了。”
这二人便敲定了晚餐的地址,邀了朝笙同往。
一品春是华国人开在四马路的西餐厅,欧风东渐,不论吃得惯与否,商客官宦,银元充裕的,便去店里用刀叉、饮洋酒,谓之“时尚”。
侍者上前,来替他们点餐,因为这里头是有一张混血面孔,于是侍者便格外殷勤些。
叶青淇很受用这样的殷勤,也渴求更多的地位与尊重。
他甚至是用英语说的菜名。
侍者一愣,但店里好歹培训过,遂磕磕碰碰地记了下来。
叶青淇问朝笙与杜知弦要吃什么。
杜知弦不想露怯,笑着说与叶青淇一样便行。
侍者看向朝笙,便见这雪白洋装的女子开口,说出来的英语咬字清晰优雅。
叶青淇听着,她又要了Smoked Salmon,Chicken Cordon Bleu还有其他一些他也没有听太懂的。
他看着女子瘦而柔美的身躯——她能吃下这么多吗!
刚刚匆匆一扫菜单,这些加起来都要十几个银元了。
杜知弦还有些怔愣:“朝笙,你英语怎么说得比青淇还要好?”
这年轻女子神情带上了几分厌倦:“先前和周鹤亭一道,去过很多次教堂,见的牧师都是些洋人。”
周鹤亭。
叶青淇很快冷静了下来。
她奢侈是应当的。她嫁给了周鹤亭,并且在周鹤亭死后依然维持了优渥的生活。重回了学校,出入有车,回家有仆从。
这不正是他费尽心思的目的吗?
尽管他的心在滴血。
但侍者眉开眼笑,立刻便把菜单报给主厨了。
菜一道道的送了上来,银质的刀叉落在餐盘上,发出些许清脆的声响。
杜知弦不常吃西餐,也吃不惯,但她神情不露分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