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终将迷失在大雾中,互相呼唤,在不同的地点,成为无用的路标。”
随遇读着这句不知道从哪里听到的话,像是自嘲,又像是解脱。
窗外的阳光格外刺眼,可随遇的房间内仍然关着窗,开着灯。
他已经一个星期没有开窗了,这一年,他好像越来越不喜欢阳光了。
“还是没有忘记吗?”
随遇自言自语的感慨了一句,脑海中又回想起一年前与女友分手的场景。
他有一个还算富裕的家庭,还算开明的父母,大学毕业后,就进入了一家规模不小的娱乐公司,凭借着前世超前的经验,在改良了两款这个公司出品的综艺后,一跃成为领导面前的红人。
随遇也顺理成章的成了这个公司一个小主管,过得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生活。
他很满意他现在的生活,平淡是福,任何人都有选择自己人生的权利,不是吗?
更何况,他不想累死了,所以咸鱼一点,也算是情有可原吧。
上大学的时候,他也遇到了他的女朋友,一个长相甜美的娱乐新人。
两个人谈了四五年,都开始准备谈婚论嫁,最终,却还是以分手结束。
想到这儿,随遇有些意难平。
其实真正的送别没有长亭古道,没有劝君更近一杯酒,就是在一个和平时一样的清晨,有的人留在昨天了。
随遇和前女友的分手就是那样的平静,分手的理由也很简单而狗血——闺蜜加上现实。
她有一个闺蜜,就像一个爱情警犬一般,为她出谋划策,搞各种考验,最终,在警犬的嚯嚯下,两人走到了尽头。
随遇当时难受了好一阵,刚开始的时候他还当局者迷,觉得是双方不合适,怪不得别人,现在,他却越来越痛恨那个闺蜜。
感情分明是两个人的事情,为什么非要有第三个人来闲言碎语呢?
想到这儿,随遇笑了笑,起身,开始穿着打扮,尽量让自己显得精神。
打理完毕后,他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满意的笑了笑。
本身就底子不错,稍加打理后绝对不比那些小鲜肉差。
随遇满意的走了出去,开上了自己的小捷达,驶向一个不错的饭店,那里,有一位姑娘,要与她相亲。
而且这个姑娘,他认识,他这一年对她朝思暮想,想的牙痒痒。
没错,与随遇相亲的,正是曾经的那位爱情警犬,前女友好闺蜜。
防火防盗防闺蜜,虽然随遇没有防住,但是,这一点都不影响他想要报复的心情。
虽然,他已经分不清,他到底是还爱着他的前女友,还只是因为那份执念让他看不开。
时间很快,路程很短,20分钟后,随遇已经到了饭店门口。
走进饭店大门,随遇环视四周,一个熟悉的身影映入眼帘。
古娜,一个漂亮的不像话的女孩,却有着一颗闲言碎语的心。
随遇微笑着走过去,一点不客气的坐到了她的对面。
“好久不见呐!”随遇随意的打着招呼。
对面的古娜一愣,一看是随遇,整个人极度尴尬。
随遇心中暗爽。
在得知自己相亲对象是古娜后,他就叮嘱过介绍人,一定不要告诉对方自己的身份,他说,要让对方惊一下。
至于,是惊喜还是惊吓,那就仁者见仁了。
对面的古娜手足无措,越来越局促,只能硬着头皮打招呼。
“是……是啊!”
说话都有些结巴。
随遇笑了笑,自然不会轻易放过她,一年的委屈瞬间爆发,直接开门见山道:
“你知道吗?古娜,虽然一年没见了,可我现在看见你啊,我还能想起来,当时你圈拢我跟她分手时的那张嘴脸,真的,记忆犹新!”
边说,随遇还边做了一个夸张的动作。
古娜更加尴尬了,任何人遇到这种事,都会无所是从。
她没有说话,低着头拿起菜单,假装翻看。
随遇则继续滔滔不绝。
“喂,我听说她前一阵有新男朋友了是吧?你是不是还准备当她伴娘呢……”
“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