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律师见战况良好,准备一鼓作气赢下此局,所以立刻申请上场。
审判长毫不犹豫的同意了。
方律师上场后,反驳了三点:
一,这两人在严夕生前,跟她的关系并不佳。这点,有很多员工和股东都可以证明。
所以如果严夕要换董事长,绝对不会先找他们商量。
二,两人的股份占比不算太高,在这种事情上不具有绝对的发言权。
三,死无对证。
审判长虽然心里倾向时予,但他还是给出了比较公正的意见。
他认为方律师的反驳有一定道理,但证据强度不够,需要再补充更充分的证据材料。
时予听后,示意方律师申请休庭三小时。
审判长同意。
休庭时间,时予向特殊部门,下达了一系列命令。
不到三个小时,他就搞清楚了两个证人的行动轨迹。
时间到了,继续开庭。
方律师不含糊,直接提交了两人的行动轨迹。
时间是,两人说严夕接触他们的那天。
视频中,其中一人说的,跟严夕见面的那天,其实是去了外地,跟情人私会了一整天。
他老婆看到证据后,怒火中烧,根本不顾公共场合,直接抽了旁边人的皮带,追着他满场抽。
那个惨叫声,听的所有人都浑身一哆嗦。
最后,还是法警出面强行制止,他才暂时躲过一劫。
另外一个说的时间,他那一个礼拜都在澳门赌博,根本不再国内,不可能跟严夕见面。
两个视频一出,审判长直接黑脸了。
这简直是,明晃晃的藐视法律!
所以,他直接按照相关规定,当庭宣判,直接收监做伪证的两人!
至于案件过程,延后审讯。
这下,两人傻眼了。
他们十分慌张,为了脱罪,当庭就把时峰收买他们的事,全部供了出来。
而教唆、指使他人做伪证,也是违法的。
所以,不管这个案子怎么判,时峰都彻底输了。
但时峰也鸡贼,直接说这件事他不知情,把所有的罪名都推给了郑律师。
郑律师一脸黑线,但他跟时峰是一条船上的蚂蚱,所以只能抗下这个罪名。
最后,审判长勒令时峰更换律师,并宣布三天后最后一次开庭。
三天后,时峰没有再换律师,直接自己上的。
他被明沫说服了,现在属于破罐子破摔,不要脸了。
反正只要实际好处到手,花边新闻算个屁。
他现在已经不需要,再维持之前的人设了。
开庭后,时峰直接站到发言席位,
“审判长大人,我这里有一份证据,可以证明让股书就是时予亲手签的。”
他拿出了一份笔迹鉴定证明,是他第一次开庭时准备好的。
只是那时候出了意外,没用上。
“审判长大人,让股书上的笔记鉴定母本是这本书,您请看。”
时峰得意洋洋的看了一眼时予,那意思很明显:
你就算提前烧了所有的笔迹又如何,还不是被我找到了一本有你笔迹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