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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黄龙赋诗(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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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逐次展开,我想到了王半仙。

关于王半仙这个人,我感觉很复杂。

他不是坏人,但也不是好人,他没有江湖野心,但他彻头彻尾是个吃货!

吃货不要紧,关键他没钱,很穷。

对于一个吃货来说,最大的痛苦就是看着别人吃好东西,这种感觉比杀他更痛苦。

当然,吃货也讲层次的,就算穷光蛋,也有盗泉不饮不食嗟来之食的优秀品质。

但王半仙不同,他是吃货,但没有品。

那天他正好逛扬叉街夜市,就因为他逛夜市,所以惹祸了。

那段时间谋镇没有搞规划,整条扬叉街都摆满夜市小摊。

各种夜宵琳琅满目,炒饭,汤圆,米粉,糕点,烤鱼,香气扑鼻,热闹喧嚣。

各种帐篷依次排列,红彤彤透着喜庆,摊贩面前的铁锅嗤啦啦炸油,蒸笼渣发出牛肉的浓香,大家吃得热火朝天。

那段时间王半仙没有加入江湖,事实上他一直没有得到江湖认可。

我想大家讨厌他,不仅仅因为他贪吃无品,更因为他老爹是毒贩的缘故。

那段时间,我们对毒贩都很讨厌,特别是他老爹面目狰狞,所以对王半仙印象不好。

王半仙其实一直跟着我们混的,但那家伙很忙,因为白天他要帮奶奶卖菜,只有晚上才能出来耍。

那天他出来是找毛毛雨的。

毛毛雨家住在上扬叉街巷子,那家伙原名叫什么我忘记了,只记得他会口技,学马叫学得很像。

那家伙喜欢穿红色西装,人长得很帅气,但他并不受女孩们喜欢。

女孩们对他的俊美也很是欣赏称赞,但是她们不上钩。

估计因为毛毛雨不是痞子的缘故,那时候痞子特别吃香,女孩们都渴望和江湖人物谈恋爱,就算有钱人她们也不稀罕。

那个年代,还存在着真正的爱情。

王半仙没有找到毛毛雨,于是就在扬叉街瞎逛,当时他抽着一块三一包的圣火烟,揣着五毛钱的火机,口袋里空空如也。

逛着逛着,王半仙眼睛一亮,在夜市摊发现了熟人!

其实那人和王半仙也不是很熟,大家仅仅认得,我记得那家伙外号长颈鹿,是个老地痞,当时他正和一帮人赤着光膀喝酒吃烙锅。

大家正吃得热火朝天,嘻嘻哈哈,突然从帐篷里钻进来一个歪眉毛的家伙,那家伙进来就喊:“长颈鹿,你狗日的吃东西还不喊我?”

大家吃了一惊,还以为是长颈鹿熟人,于是给他让座。

王半仙也不客气,直接坐下来,端过别人的酒杯就开始倒酒。

滋啦!

美滋滋喝了一口,表情痛苦,眉毛皱一团,然后操起筷子,熟练拈洋芋,猛蘸辣椒面。

吃得辣乎辣乎的吹气,边吃边点评:“麻麻的,吃烙锅的精髓就在于味精!”

长颈鹿瞠目结舌,望着这奇葩,满肚子草尼玛,很快反应过来,原来这是跟黄麻子的兄弟。

那段时间王半仙天天跟我们混,所以长颈鹿认为他是黄龙的人,以前和黄龙打招呼时互相介绍过,没想到这狗东西居然蹬鼻子上脸!

既然是黄龙兄弟,他也不好得罪,但心头这股火却上来了,白吃白喝不说,你狗日的还不尊重老子!

于是放了筷子,笑嘻嘻地道:“王半仙,你吃得这么攒劲,你特么是饿死鬼投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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