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梁屿白和林之夏表明心迹,已经有一段日子了。
他从最初的难以释怀,到现如今面对她时处之泰然,也着实历经了不小的心理磋磨。
这天,连续做完几场手术,梁屿白离开医院的时候已经十二点钟了。
他本想去停车场开车回家。
走下去才记起来,车子昨天放去4S店保养了。
索幸他住的地方也不远,不如步行回去,就当散散心也好。
十二月的天气已经很凉了,大家都躲在屋中避寒,街道上很少有行人出没。
但好巧不巧,刚走出地下停车场不远,梁屿白便撞见了几个喝过酒,在路边咿咿呀呀的小混混。
上学时,他曾被小混混们欺负的很惨,以至于现在快三十岁了,见到他们,心里还是不自觉的生怵。
梁屿白低下头,继续掏着口袋往前走。
却被其中一个好生事的绿毛拦在了路中间。
“大哥,这么晚......自己一个人出来遛街?”
梁屿白抬起眸,附和的啊~了一声。
他本想继续往前走,却被绿毛一把扯住了胳膊。
“我话还没说完呢!别走啊!怎么?着急去见小老婆?”
话音落下,三个小混混全都不约而同的大笑了起来。
“大哥,今天我们几个高兴,拦住你也不为别的,就觉得你手上这表还不错......”
绿毛抓起他的手腕,俯下身细看了看,“呦呵!劳力士啊!”
“看不出来,大哥还是个‘资产阶级’!”
梁屿白不想惹事,外加做了许久的手术,这会儿身上乏得很。
本着息事宁人的心态,他摘下腕中的手表递给了绿毛。
“喜欢就拿去好了。”
反正这块表,他也戴了很多年了。
绿毛欢欣雀跃的接过来,没想到这么容易就把表要到手了。
他赞许的打量了梁屿白两眼,看到他大衣下口袋中,一条丝缎质地的领带漏了不出来。
“雾草!爱马仕!”
“大哥,你连领带都是爱马仕的?够阔呀!”
梁屿白猛的反应过来。
这条领带是几个月前,林之夏为求他把徐开婳介绍进医院,才特意送给他的。
自从表白被拒,他便将它收了起来。
后面自己也忘了放在哪里。
而他身上这件大衣已经有阵子没穿了。
没想到领带竟在大衣的下口袋中。
绿毛眼疾手快,一把将领带抽了出来,“这是真的假的大哥?老子还从没摸过爱马仕呢!”
梁屿白出声制止,“不行!手表你们可以拿走,但领带不行!”
“怎么不行?”
绿毛拿着领带当皮带,在手里撑了几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