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我考虑到犯案可能性,熟人作案或者是陌生人作案,当然我个人倾向于二者之中,也就是事先有过调查的有预谋的犯案。
不过这些就留着以后再说好了,停车!就在这里下!”
助手小姐突然对着驾驶马车的车夫大声喊到,而大侦探则注意到这里还只是布瑞克斯顿路的路口,要走到劳瑞斯顿花园街的话大概还要浪费个几分钟甚至十几分钟。
不过她没太在意,反而是折服于助手小姐那不管多少次都让人觉得简直难以置信的思维,只是那么一封信就能够想到这么多东西。
而且显然逻辑自洽,至少大侦探想不出来什么能够反驳的东西,是把目前所有线索都已经串联起来的完美思考。
不过也不能下定论,至少要在的确看到案发现场和检查过尸体之后才能下结论。
而且还有那种非正常作案的可能性,比如只要道尔自己使用黑渊白花,就可以相隔百八十米的距离悄声无息地夺走一个人的生命。
毕竟助手小姐虽然是天才但也只是普通人,天命又还没有对外公开崩坏的各种事项。
还好最近的天气并不那么温暖,尤其是昨天夜里还有一场大雨。
否则别说她们这让尸体至少放了十个小时,就算是暴露在夏日的高温中两个小时,尸体也会开始产生变化从而失去很多线索——不过雨水也的确冲刷了很多线索。
不过即便天气对破案有些帮助,过去至少十个小时的时间,也会让很多线索都丢失掉,因此不管是柯南·道尔还是助手小姐都不约而同地加快了自己的步伐。
劳瑞斯顿花园街三号,怎么说呢,这是那种看上去就会让人觉得这里应该是有什么恐怖的鬼魂或者幽灵的传说的,就是会让人产生那种不好印象的地方。
房屋和街道的距离、那种无人打理的荒凉感、贴满了招租广告的窗户、已经破落不堪长满杂草的还不如毕加索的花坛整洁的用于隔开房屋和街道的花园。
这一切加在一起之后就理所当然地让人觉得这里作为凶杀案的现场实在是太合适了,简直没有哪一点是不合适的,就像凶手给人的印象往往都是那种邋遢的没有学问的满脸胡渣的人一样,最好还得是个流浪汉。
大侦探和她的助手两个人结着伴从人行道上走过,虽然步伐紧凑而快速,但看上去却又是一副优哉游哉的样子,时不时看看天空又看看地面、花坛、栅栏、以及那条因为昨夜大雨而变得泥泞且如今布满了各种鞋印的泥土小路。
想都不用想就知道是葛莱森和雷斯垂德那两个人干的好事,以为能够搜集的线索已经搜查完了,所以任由他们两个猴子首领管理的猴子在这里走来走去破坏猴子没办法发现的线索。
也就只能是个猴子水平了,还好真正有需要的线索没有因此被破坏。
“道尔小姐,福尔摩斯小姐。”
葛莱森有着一头浅黄色的短发,而且身形还比较高大,就算是一般都警察都比他稍微小一号,更别说在女性之中也不算高挑的还在发育期的柯南·道尔和助手小姐。
身高的差距以至于葛莱森不得不微微弯下腰才能和大侦探平视来对话,不过不管是他本人还是柯南·道尔都不觉得有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