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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贝克街221号B间的椅子上,柯南·道尔十指交叉轻轻顶在自己的额头,试图梳理出案件的全貌——这个案子的确有些棘手和麻烦,但并不到让她也感觉头痛的地步。
“你不是已经知道谁是凶手了吗?”
符尔摩斯翻看着大侦探为这次案件做的记录。
“但没有能够定罪的证据,就没办法将他抓捕归案。”
的确,想要推理出凶手的身份是不困难,甚至在第一个案件完成的时候大侦探就已经有七成把握锁定真凶了,但就像她说的那样,没有决定性的证据,就没办法将对方绳之以法。
“伦敦的法律是残缺而不完整的东西,这一点你应该比我更加清楚,对于特权者的放纵和无权者的压迫肉眼可见。
很多时候,收集到了足够的证据不代表能够把对面押上法庭,而同样的,就算没有足够的证据也不代表不能将对方施以惩戒”
诚然,法律是很重要,但对于尚且处于严重阶级分化状态的伦敦,法律这种东西还是拉倒比较好。
“你是在说我,还是在说这个案子?”
助手小姐的性格总是唯恐天下不乱,而且突出一个‘我不是英国人,英国怎么样关我屁事’的作风,提出的建议也往往都比较...嗯,直白。
“都有吧,毕竟不管是德雷伯还是斯坦节逊,又或者是那个凶手马车车夫,都不是按照常理可以靠法律制裁的,明知道搞不定还要硬上未免有些不太合适。
而且,不用我说你也知道,斯坦节逊的死实在是做得太完美了,明知道犯罪者是谁但是没有证据,和第一次完全不同,显然是对方精心处理过的。
这意味着有一个人在凶手背后指点了他,而这个凶手指名道姓喊了你,显然也不是只为了让你去看一眼这么简单,再者,这一次案件做得还很粗糙,凶手并没有完全擦掉所有的线索,正是为了让你去找他。
当然你可以选择不去,毕竟这是有一定危险的事情,说不定人家埋伏了不少人就为了杀你,换做我我是不会去的,因为伦敦如何与我无关,但你就未必了。”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柯南·道尔也是没什么办法,她的确不能像符尔摩斯那样抽身就走,对于自己的故国她依然抱有着很深的感情,不能让那个幕后黑手在这里搞破坏。
那就赴约吧,如果对方很危险,就用黑渊白花捅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