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大部队分开是在两日后的夜里,下了官道,他们就和赈灾的队伍不同路了。
夜风习习,吹的是自由的感觉。
夏小悦窝在秦司翎怀里,眯着眼,享受着心心念念的骑乘。
马车上是舒适,但在衣服里窝久了,她都觉得自己那四个蹄子短了很多,虽然,队伍停下的时候她也会做伸展运动。
上辈子加这辈子第一次远行,就是现在,在路上走了十几天,睁眼就是官道,睁眼就是小路,太难受了。
骑马就快乐很多,有人抱着,跟老母亲的怀抱一样安心,就算不聊天也不无聊。
他们接下来要去的是青云城,距离楚家私造兵器的地方还有个十多日左右的路程,按秦司翎的意思他们先去硝石矿山看一看,顺便看看进展。
夏小悦多聪明啊,立马就猜到了他的打算。
说巧不巧,青云城是南归的必经之路,也就是说除非那些兵马特意分散避开这里,不然就必须打青云城过。
既然如此,如果咱们在那之前就把雷给造出来,预算好那些兵马会经过的地,提前去埋伏呢?
若是时间上能来得及,也不是做不到不废一兵一卒就大获全胜。
要不说上过战场的人脑子好使呢,夏小悦一开始只想到先把反贼的头头给暗杀了,让那些反军方寸大乱,趁机劝降,要是有人不服,就杀鸡儆猴,手雷伺候。
找个刺头出来,让那些反军见识一下什么叫做引领时尚潮流。
当然,能守株待兔的话就最好不过了。
她不想再赶路了,真的。
快马加鞭,中途停下休息了三次,换了两次马,一行终于在第四天的午时进了城。
元青早在城门口等着了,一身普通打扮,坐在简单朴素的马车的上,跟身边停着的几个赶车接客的车夫聊的相得益彰。
快进城时,秦司翎一行弃了马,也换了一身不打眼的衣服,就连夏小悦身上都裹了一件旧外衣,只露出个白乎乎的脑袋。
看到他们,元青立马弃了几个车夫,赶着马车过来。
“爷,这里。”
挺久不见,到了近前,夏小悦冲他咧了咧嘴,元青的笑容立马就收了起来,双手抱拳,郑重其事的一点头。
那虔诚的模样,让夏小悦想起了一句话,‘信狍子,得永生,呵呵’。
矿山矿山,那肯定是在山里,还是在青云城知府不知晓的地方,估计是在哪个犄角旮旯里。
赶了这么久的路,也不差这一时半会儿的,进了城,洗个澡换身衣服休息一下还是有必要的。
都是人,也没有什么金刚不坏之身。
沿街一家不起眼的客栈中,夏小悦终于得以站在桌上往下看看城中的热闹了。
每次经过县城小镇,最多买点吃的就走,还不能让人看到她的样子。
毕竟一身白毛不好遮掩,要是被有心人注意到,顺着这个线索就能联想到很多。
前面说了狍子是不给人添麻烦的好狍子,这一路上她可都安安静静的没出幺蛾子,突破自我了都。
客栈不大,一共就两层楼,还没有多少房间,足可看出元青的严谨。
他将一摞信封交于秦司翎手上,神情严肃。
“爷,这个青云城的知府王德容,当真是有不小的问题。”
听到这个名字,夏小悦耳朵一动,扭头凑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