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你有事瞒着我。”
自土地庙回陵阳县的路上,马背上沉默了一路的杨物常在快到陵阳县的时候忽然说道:“父亲,和我说吧,我相信一切事情都会有解决的办法的。”
本来背就已经很佝偻的杨克似乎又往前伏了伏。
杨克很用力的耸了耸肩膀,而后说道:“你已经知道了?”
杨物常点点头:“我很早就知道了,甚至原因我也猜到了一些。”
“原谅我不能说,我不能让你卷进这件事里。”杨克摇摇头,如果杨物常能看到杨克的正脸的话,定会发现杨克此时满脸无奈。
“为什么,我知道你对于母亲的死很愧疚,但愧疚不是逃避的理由啊!”杨物常的情绪忽然激动起来。
“也不是独自承担的理由!”
杨克依旧摇头:“物常,你只要知道,我是为了你,为了你母亲在努力,一个父亲,一个丈夫的执念罢了。”
沉默,沉默,烈阳在上,依旧不能让这凝固的沉默在发出一丝声响。
“呼~”
杨物常终于是呼出一口气。
“相信我吧,我一定会让真相水落石出的。”杨物常小声呢喃。
不多时,马儿的蹄声渐停。
陵阳县,到了。
“在和我说些长安城的事呗。”黎山歆侧坐在马背上,双手在李百的头发中来回穿梭。
“不想说了,口渴。”李百拒绝,并且抖了抖肩膀试图将黎山歆的手从自己的头上抖下来。
“别啊,我这有水。”黎山歆自马背上的布包中取出一个水壶。
“你要不要,你要不要?”黎山歆将水壶举在李百的眼前,挥来挥去。
“早知道你怎么吵闹我就应该将你丢在水河帮。”李百抽出控住马缰的手,将眼前晃来晃去的水壶推开。
“骑马呢,莫要影响我注意力。”
说完这句话,李百着实有点头疼。
这个妖族小妞摸清楚自己和蔼可亲、平易近人,没什么高手架子之后,就开始得寸进尺了,不过却收起了一开始公主的架势,看来在自己家族中也没少被锤炼。
陵阳县到长安城也约莫有一天的路程,所以晚上还要找个地方留宿,不过二人都不是普通人,随便找棵树将就一下也是可以的。
顺便马儿也要休息,毕竟不是永动机,不能一直跑,特别是还带着两个人。
“这是个好地方,就在这停一下吧,我去找找看看有没有什么能吃的东西。”
李百勒住缰绳,将马儿停在了一条清澈的小溪旁,翻身下马,准备去找点吃的。
不得不说,古代这点就很不错,出了城或者是县,周围一圈一边是农田,农田之外不是草地就是森林,有大量的野生动物在期间栖息。
黎山歆应了声是,也是翻身下马。
“哎呀,这水好凉。”黎山歆坐在小溪边,脱掉靴子,将脚泡在溪流中。
李百眼皮抖了抖,记住了黎山歆的方位,自那开始后下流的水都不能用了。
“我去去就回,你看好马,让它好好吃草。”
黎山歆应了声“嗯”,李百也不知道她有没有在听,便转身走进了茂密的森林。
黎山歆的身躯缓缓靠倒在草地上,任由冰凉清澈的溪水冲刷自己的脚。
眼睛微眯,似乎可以如此的看见一抹炽热的骄阳。
黎山歆只觉得这样的生活,似乎比以前在族中那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还要好上几分的样子。
这几天,是那么自由
依稀还记得,当初那个帮助自己逃跑的炎族长老问自己什么是自由。
我回答的是想做什么做什么。
现在我却认为是活得快乐,轻松惬意,对未来抱有期待,就像现在这样。
如此想着,黎山歆的精神沉静下来,缓缓睡去。
“起来了,好在我提前将马栓好了,不然你这样看马,马早就跑了。”
黎山歆睁开眼,缓缓醒来,鼻尖缭绕着一股肉香。
“哦豁,饭做好了吗?”
揉了揉眼,黎山歆看到李百正在烤一只粗大无比的腿,小溪边,还有一只尸体残缺的香獐以及一些洗好的水果。
看来李百此次行动收获颇多啊。
黎山歆连靴子也没来得及穿起,双膝着地,蹭蹭蹭将自己挪到了火堆面前。
李百在罔山时就经常自己打猎烤热吃,虽然这个世界没有味精之类的调料,就连盐在罔山上也是没有的,不过依靠着食材本身的味道,倒也还不错。
李百烤这香獐的腿仅仅只是要考食材本身的油脂来将其烤熟,虽然味道可能会有点腥,但绝对是好吃的。
“你啊,就知道吃。”李百将手中的香獐腿递给黎山歆,起身走到小溪旁的香獐尸体边上,用黑剑斩下了一只前腿,又割下了一大块腰子肉。
回到篝火边,李百将香獐腿和腰子肉拿树枝穿好,架在篝火上烤。
“再有一个时辰天估摸着就要黑了,不用在赶路了,今晚就在这睡吧。”
李百环视了四周,发现这里环境十分不错,决定直接在这里过夜。
而且李百是算过时间的,今天差不多是戌时三刻出发的,一天的路程,大概明天戌时三刻就能到了,就算现在少走点,也不过是明天晚点到而已,不慌。
一个是一流武者,一个妖族人,二人吃的速度几乎是五五开,约莫两刻钟的样子,二人将一整只香獐全部吃入腹中。
吃饱喝足,自然是要休息了,不过此时天色还早,就连黄昏都没到来。
“李百,你在说点你在长安城的故事吧。”
黎山歆双手枕在脑袋底下,躺倒在草地上,仰望着天空。
狐狸尾巴扭到同样睡到在草地上的李百面前,不断的挠李百的脸。
“我才去长安城几天啊,早就已经说完了。”李百在来的路上,已经将自己在长安城这两三天来的经历全部都说完了。
包括第一次去醉仙居的参加的飞花令,还有那晚开天破滔天血海,能讲的都讲了,不能讲的也讲了。
“不如”
李百扭头看向黎山歆,“不如你讲讲你在妖族时听过的一些好玩的事情把。”
黎山歆的外貌虽然传承自妖中的狐族,长相妩媚,可堪是绝色,不过性子却是很调皮,一但好你熟络起来就百无禁忌,有种妹妹的感觉。
“妖族整天打打杀杀,那来的好玩的事情啊。”黎山歆说道。
“不可能吧,妖族那么多人,也不至于每天都打打杀杀,肯定有好玩的事你没听过或者你一时想不起来了。”李百循循善诱的劝导着,毕竟自己讲故事那有听别人讲故事过瘾啊。
“我想想啊,好像是有的。”
黎山歆的狐狸尾巴轻轻的拍击草地,似乎这样能让她回忆起来想要说的东西。
“想起来了,好玩的故事倒是有一个,不是是两百年前的。”
“两百年前啊,这怕不是都要成为传说了吧。”李百佯装皱眉,然后用一种极为古板的语气念道:“在很久很久以前”
黎山歆挥动狐狸尾巴,敲打在李百的手臂上,语气不满的说道:“怎么可能啊,故事的主人公都还活得好好的,怎么可能要成为传说了。”
“哈,也对,你们妖族人的寿命都很长。”李百才想起妖族的寿命不同于人类这一点。
“行嘛,你听我讲。”
黎山歆将这个“蛇中之龙”的故事娓娓道来。
黎山歆的声音充满成熟的意味,用来讲这种睡前故事实在是再好不过了。
将这个故事听完,李百莞尔一笑:“你这不是丑小鸭的故事吗?”
黎山歆疑惑:“什么是丑小鸭?”
于是乎,李百将前世童话中丑小鸭的故事讲给了黎山歆听,这不讲不知道,一讲居然发现丑小鸭的故事和蛇中之龙的故事有点相像,只不过主人公从一条龙变成了一只天鹅。
蛇中之龙的故事大概是这样的:
在妖族中有一个种族,名为蓝金竖瞳族,这个种族的族人的眼眸皆是蓝金竖瞳。
在两百多年前的某一天,蓝金竖瞳族的族长妻子诞下一子。
那族长之子的眸中的竖瞳不是蓝金色,而是纯金色,而祖训中酒有说过,眼眸中的竖瞳蓝色越少,金色越多,就说明血脉越是强大。
族长很高兴啊,就大力培育自己的儿子,还为自己儿子取了个很霸气的名字,叫做裂金。
族长对着儿子很是宠爱,裂金也很给力,年纪轻轻,才二十多岁就,修为就快要超越自己父亲了。
族长对裂金越来越看重,每次参加宴会都会带上裂金,一是为了让自己儿子长见识,而是为自己儿子拓宽人脉。
虽然妖族崇尚武力,但空有肌肉是成不了大器,在妖族明争暗斗,各种阴谋用的不会比人类世界更少。
在一次炎族太子的婚宴上,裂金结识了炎族的三公主焰心,二人一见钟情。
在婚宴散去后,裂金向自己的父亲说了这件事,并且要蓝金竖瞳族族长去炎族提亲。
焰心也是如此,和炎族族长表明了自己对裂金的心意。
但妖族之间的婚嫁,是最看重血脉的,只允许男方的血脉比女方更高,不允许女方的血脉高于男方。
而焰心是炎族公主,炎族是当世四大家族之一,而且还是最尊贵的龙族,那裂金只不过是一条蛇罢了。
这场恋情,最后的结果必然只是无疾而终。
不过妖族虽然没有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这句诗,但裂金在和焰心多次传递书信后,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和焰心私奔。
要知道,二者可都是各自家族中极其重要的人物,这一失踪就不得了了,本来二人就有奸情,还是同时失踪,那能不知道是什么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