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阔的凯旋大街上依旧是人山人海的模样,事实上这场庆典会一直持续到凌晨,当最后一批年轻男女释放完自己的精力才会结束。
人流中无数马戏团的小丑摆出各种浮夸的表情,引动大家的笑容,大街两侧是更多的乐师弹奏着各种各样的乐器。
在这种欢快的氛围下,无数年轻男女手拉着手热情高唱。
但是在这群人流中,总会时不时的冒出一两个衣衫褴褛的少年或者青年,他们就像河水中的鱼儿一样在人群中欢快的游动。
这是一群“勤劳”、“吃苦”的“棒小伙”,受限于出身,他们只能在社会的最底层厮混,但是他们没有向命运屈服,他们想凭借自己的双手实现社会财富的再分配!
斯宾塞先生便是其中的佼佼者!
得益于自己那恶棍父亲的悉心培养,在恶棍父亲的耳濡目染下,斯宾塞先生从小就学会偷鸡摸狗,长大之后吃喝嫖赌更是样样精通。
而在他那一手神奇的偷术下,他竟然成为北城区南一路第二大街的混混头目。
傍晚时分,忙碌的一整天的斯宾塞先生拖着疲惫的身躯开始往家赶。
“今天真是财富之神保佑啊,竟然如此顺利的搞到了这么多钱!”
斯宾塞先生轻轻抖动身体,他那有些瘦弱的身躯浑身上下都发出金币的碰撞声,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把金币藏在身体各处的。
已经“下班”的斯宾塞先生强忍着心中的激动,漫步在回家的道路上,此时大街两旁的臭水沟在他眼中都如同南城外那宽阔宁静的月江一般幽美。
“嗯?大肥羊!”
原本还有些疲惫的斯宾塞先生突然发现眼前出现了两位壮汉,其中一位穿着考究,脖子上、手腕处、手指上不经意间露出的首饰再加上那白嫩的皮肤,经验丰富的斯宾塞先生一看就知道这是一名贵族。
而且斯宾塞先生从那位贵族懵懂的眼神中知道这还是个刚走出家门,脱离长辈保护的雏!
虽然他身旁的护卫看起来有些实力,但在斯宾塞先生眼中却不算什么,青铜级的大人物他也神不知鬼不觉的偷过,用眼前这个大肥羊来作为今天的结尾也不错!
国有国法,行有行规!在小偷界也是有规矩的,就像今天这种天载难逢的好日子,斯宾塞先生只能在白天出来“干活”,晚上则是另一批人。
斯宾塞先生站直了身体,他从容镇定的向着这头肥羊走去。
偷也要讲究技巧,对待不同的人要施展不同的偷术,像那些贵族学院中的女学生,他只要扮的凄惨一些,眼神再可怜一些,那些如同小白花一样的贵族小姐的便会放下对他的防备。
而对待眼前这种贵族就不能装可怜,甚至不能跟他们有任何接触,很多男性贵族光是看到衣服脏乱,浑身恶臭的贫民就会爆发怒火,更不用说接触他们了,所以斯宾塞先生挺直了腰板,目视前方走去。
斯宾塞先生走过去了,他成功的伸出了特制的银丝,这种通过特殊手段打造的银丝一般人根本无法用肉眼发现。
就在双方交错的瞬间,斯宾塞先生的银丝前段的钩子已经成功钩到了这头肥羊腰间的钱包,只要他轻轻一动,那袋装满金币的钱包就会落在地上,而斯宾塞先生的目的可不是那袋金币。
他要做的是通过钱袋落地的动静给他制造机会来偷取这头肥羊身上的首饰,这头肥羊身上随便一件首饰都抵得上他今天一天的收获!
一切都很顺利,斯宾塞先生就如同普通人一样,眼神疲惫的直视脚下的道路,但他的手指却是微微一动。
“嘭!”
罗曼一拳将这个不知死活的小偷打倒在地,然后在他还没反应过来之前捏着他的脖子将他提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