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欢不耐烦他们的推来让去。在他们开始推谦再让座次时就说去端最后一个菜来。
等她端来一盆排骨炖玉米上桌。座次已经排好,只等她到,宴席就正式开始了。
除了调味料少一些,这一桌菜即使放在现在也不差。有鸡肉,有排骨……还有现在的贵族老爷们有钱也买不到的新鲜玉米。
除了清欢,没人知道怎么吃这玩意儿。
清欢看出大家的犹疑,介绍道:“这是玉米,通俗的叫法~苞米,棒槌,粱米……因为珍贵,就把它比喻为像玉一样米粮,所以我习惯称为玉米。这得感谢郑公子,是他费了心思给找来的。”
郑澜轩听了,心里一阵舒服。这里面也有我的一份功劳!
清欢夹起一块玉米,先从边缘咬下一口又横着啃咬下玉米粒…众人学他的样子吃起来。
“真好吃!”
“挺嫩的”
“香啊,说不清楚是什么味儿。”
……
众人纷纷赞美。
听说是上头那小子给清欢找来的,秦仲殊虽然吃着也好吃,总归失了几分兴致,有些意兴阑珊。
排骨也好吃啊,我吃排骨。
清欢要是知道两个第一次见面,没什么渊缘,没说上话就互相看不顺眼的人,暗暗在互相较量,只会认为两个人都病的不轻。
听说有一见钟情的,还没听说无缘无故一见成仇的。
你俩是喷子还是键盘侠?又不是二十一世纪的现代,有种现象叫没有理由,无凭无据,莫名其妙的就讨厌你。这在网络上常见。
“来来,来!大公子,李爷爷,王叔叔,爹,三叔,来尝尝肉丁炒玉米。”清欢作为主人,又是小辈不时出声招呼着。清泉还是没经历过事儿,紧张的正襟安坐。端茶斟酒自是勤快,就是比较拘谨,不敢说话,不会招呼人。
一句李爷爷,王叔叔,叫的两人心坎里高兴。
一句“大公子”倒是让郑澜轩有些不痛快了,别人都是亲属称呼,咋滴我就是疏远的尊称了。
而秦仲殊也不高兴,上面的你都招呼了,就停我这儿了?让对面小子怎么看我!
除了较劲的两人心思重,各自在心中闹着别扭,难以描述……别人都美滋滋的享受这难得的美味佳肴。
慢慢的,味蕾带来的愉悦驱散席间众人之间的敬肃生疏。
酒也稍稍壮了庄稼汉子的胆气,气氛活跃起来。
洋葱生时虽呛眼鼻,熟后吃起来甜爽脆口。
只有秦仲殊敬谢不敏。周自信让了他好几次,他都夹起排骨含糊过去了。清欢自是知道原因,也不多说。
假如清欢说了洋葱种子也是郑澜轩给找来的,不知道他会不会“恶意”揣测:是不是你在故意整我……
哈哈哈!
年轻就是这样不理智!
年轻没有太多自我要维护!
在周家,两人不需要瞻前顾后的隐藏自己的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