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伴,这几天的盐进进出出,赚了多少钱?”
“回陛下 ,咱们在北方各地,
两批共买入了一亿三千万斤的盐。
平均买入价在二十二厘铜币一斤。
咱们两次总共倾销了一亿五千万斤的盐。
平均卖出价,在五十六厘铜币一斤。
跑去花费,净利润有五十五亿六千三百二十万厘铜币。
嘿嘿陛下,
咱们这几天和那些盐商买买卖卖,卖卖买买,
进进出出,出出进进之间,
已经赚了五百五十多万两的银子。
可是陛下,咱们囤积的盐已经没啥了。
现在的平价盐,
全靠着三个盐场每日的产出和朝廷的储备在支撑。
难道还要把盐商的盐再买回来一些?”
“不能买了。现在盐价虚高,
已经到了九十厘一斤沙盐了。
经济运作已经达到了咱们的目的。
咱们储备的盐也都甩给了几个盐商。
现在,是到了运用行政干预的手段了。
大伴拟旨,通令全国各省市及巡盐道。
两日内做完,盐业经销店铺,
食盐储存数量的申报工作。
令所有盐商,自己申报所存的食盐数量。
是否申报,申报多少由盐商自己决定。
官府只做登记、统计工作就好了 。
大明报上,也要刊登此命令。”
………………
“大管事,朝廷要我们申报食盐库存数量,
您说这是要干什么?”
“干什么?
无非就是想用手段逼着我们降价不可。
我们申报的数量多了,就没有卖高价盐店理由了。
毕竟我们所有坐商的库存,足够三个多月的用量。
但是我们申报的数量少了,
官府下一步怕是就会强行检查核对我们的库存。
如果查出申报的数量和库存不符,
怕是就要以此来拿我们治罪。”
“那咱们咋办,要按实存申报?”
“朝廷想的美,哪有那么便宜的事情?
咱们就一个字——拖。
报纸上不是说只有两天的时间吗?
这已经过去半天了,只剩下一天多的时间。
你说,我们在各地有那么多的门面,
咋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呢查完库存?”
“所以咱们就先不理他,不去申报?”
“对,就是这么个意思。
他有千条妙计,咱有一字对策。
另外,把那些存盐分散到各个宅子里存放。
仓库吗,就先让它空着吧。”
三日后,《大明报》上刊登了一则通告:
经查,苏州十大纲盐商均犯有:
一 ,雇佣打手,把控盐市。打架斗殴,罔顾人命。
二,组织帮会,贩卖私盐。偷税漏税,罔顾国法
三,
囤积居奇、操控盐价。以盐为本,对抗国法。
四,
买卖人口,强抢民女。以残忍手段,把少女养为“瘦马”。
五,
以巨款收买、贿赂官员,以企躲避罪责。
六,
以恐吓、暗杀证人等暴力手段干扰司法。
这些人为富不仁,贪婪无度,手段残忍,胆大妄为。
现按国法判决如下:
一,剥夺其家族纲盐经销之权利。
二,十大罪魁祸首之人皆判抄斩。
九族之内查明无罪者,皆流放爪哇。
“大管事,这就是那些大盐商要我们抬高盐价 ,
制造盐荒的原因?”
“可不是吗,这些人缺德啊!
把我们当做了他们和朝廷对抗的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