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雪执着刀叉的手一顿,然后放下,取来纸巾抿了抿唇,才接着说道,“没关系,有点小肚腩才可爱。或者,我们可以买大一码。夏夏,是我们穿衣服,不是衣服穿人。所以,令自己舒服,才是最自信的。你已经很瘦,没必要纠结小一码。”
盛夏轻笑,“知道了。”
她给明雪倒酒,明雪拿手盖住酒杯,“我不喝了,待会还要开车回去。你可以喝一点。”
顿了顿,他又说,“我喜欢看你喝酒。你喝了酒,眼睛很亮,而脸蛋红红的,十分可爱。”
盛夏的脸又红了,比放在一旁的那捧红玫瑰还红。
明雪给她再倒了小半杯。
她就着美酒,将最后一点甜点吃完。
摸了摸肚皮,幸好,还是平坦的。
见她悄悄松了一口气的样子,明雪莞尔。到底是女孩子,还是很爱美的。她还小时,可不是这样,那会儿她就是个男孩子头,还粗鲁得很。
想起她小时,他笑了。
“夏夏,你十岁生日那年,我给你做了一桌好吃的。但你太贪吃了,居然不听我劝,把菜全都吃完,最后抱着小西瓜一样鼓鼓的肚子,痛得哭起来。吓得我只好抱起你跑去医院。”说起往事,他一对眼睛都笑弯了,眼角是淡淡的笑纹。
盛夏脸一红,说,“不准再提那些蠢事!”
明雪揶揄:“那会儿,也不见你讲究。”
她嗔,“那会儿还小不懂事!”
他听了,笑得温柔,托着腮看她,一对眼睛潋滟多情。他说,“是了,现在你长大了。大姑娘了,自然懂得爱美了。”
她又瞪他一眼,“哼,如果我成了胖妞妞,你肯定就不喜欢我了。”
明雪莞尔,“盛夏,我没有那么肤浅。”
“骗小狗!”她还在哼哼。
明雪讲理讲不过她,干脆就不讲了。
等她气消了,他才领了她,往楼上的女装部去。
他说,“好了,别气了。和我较什么劲呢?!你最丑的模样我都见过了,要嫌弃早嫌弃了!”
她又气得跺脚,毫无淑女形象。
电梯还在往上走,被她跺得晃荡。明雪一把揽过她,唇压在了她的唇上,他吮了吮,又舔了一下她嫣红润泽的唇,哑着声音哄,“别气了,乖。”
她被他热情吓着了,真的一动也不敢再动。
但他只是抱着她,将她头压进了他怀里,再没有别的动作。
她抱紧了他,喊了一声,“小叔叔。”
“我在。”
“如果我真的变成胖妹,你真的不会嫌弃我?”
他沉声笑了,“不嫌弃。胖嘟嘟的,像雪球一样,可爱!”
她瞬间又炸毛了,用力掐他腰。
但还是逗得他哈哈笑。
明雪从来没有这么放肆地笑过,他眼睛璀璨,比透明玻璃电梯外的万家灯火还要璀璨。
他不再克制,不再从容,而是想笑就开怀大笑。
盛夏想,他在为她改变。
她抱紧了他,她的小叔叔,对她多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