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比如江墨白,如果不是林家太小了,他是很乐意直接收拾包袱去林家的。
奈何任洋洋不这么想。
他肯定不会去女方家住的。
不仅如此,他的认知里根本就不会有这个选项。他丢不起那个人。
在他的认知中,只有入赘的男人才会结了婚之后住在女方家。而入赘都是没有出息的男人才会做的事情。
连自己姓什么都丢了,可不是没有出息嘛。
不仅是在他的认知中,就说下乡这几年见到的,但凡是男人去到女方家过日子的,以后孩子跟着女方姓不说,要是女方前头还有孩子,男人就得改成前头孩子的姓,直接当后爹。
多丢人!
任洋洋觉得自己一个大城市来的大男人,是做不出、也绝对不能做出这种丢人现眼的事情的。
其实他打心眼里就觉得,乡下的这些泥腿子没一个配的上他的。
哦对,那个林清月倒是可以勉强一下。就是可惜,被那个江墨白先得手了。不过他也是个没本事的,追着人跑了两年,还没娶回家。哪里像他,勾勾手指,人就有了。
林清月:......我四十米的大刀呢,还不快呈上来!!
他觉得,就连自己身边的这个即将要结婚的,也配不上!
只不过...只不过,每天上工真的太累了,而且挣的工分只是勉强够他生存。以前家里每个月都会寄钱寄票给他,但现在...
没有了家里的“支持”,再加上回城无望,他就想找一个媳妇,不用多好看,只要能干就行。
至于为什么不考虑自己建一个,非要觊觎江墨白的房子?
对此,任洋洋觉得大队长问的这话简直是个笑话,那房子是江墨白的吗?那是大队的房子!
既然是大队的房子,而且里边住的也是知青,多他一个怎么了!
他可是知道,小水湾大队的知青也有结婚的,他们大队是直接在知青点给他们分配了一个小单间!
既然小水湾大队都可以,为什么红军生产大队不行!
就因为江墨白正在和林清月处对象,所以要将房子给他留着吗?
或者说,觉得江墨白交了房租,大队见钱眼开?
江墨白不愿意也可以啊,只要大队能另外给他找个单间,让他们夫妻住就行。
总不能,他结婚之后,要带着媳妇和知青点的那些人住大通铺吧。
而且,虽然他没去过江墨白现在住的房子里看,但从外边就能看出来,那么大的一个房子,就住了三个人,会是多么舒服的一件事情。
既然那里住的也是知青,那多他一个怎么了?
至于他要结婚?媳妇只是附属品,又不多占用房间!
...
以上是任洋洋内心的想法,其他人无从得知。
不过仅从他的行为,就能看出来,这家伙是准备打着自己结婚自己就最大的想法,想免费占些好处呢。
但怎么可能!
不要说他一个知青、还是往日里最看不起他们的知青。就算是大队土生土长的人,也没有说哪家小伙子结婚、大队里就送房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