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愣,很自然的询问道:“你怎么知道我叫顾长轩,你又怎么知道我准备自我介绍的?”
“我说我会读心术,你信吗?”她笑的有些狡黠,有些神秘,当然极是好看。
“我信。”我很真诚的回答。
“傻帽,你还真信啊?今天,真是很谢谢你了。太晚了,我要回去休息了。你也快点吃完早点回去休息。”莫小雨说完,便起身离开,付了钱,就径直离开了。
我抬头看着她离开,一个转弯,她的身影就完全不见了。其实,我还想跟她聊一会来着,不过也的确是太晚了。
我没头没脑的傻傻的笑了笑,说实话有些意犹未尽,也有些遗憾,但还是坚持吃完了面条。抬眼看去,店子里已经只剩下我一人了。
我扯过一片纸巾,随意的擦拭了一把嘴巴,起身过去预备付账。老板娘却告诉我已经有人买单了。不用想,也知道是莫小雨刚才顺便帮我付的。我也没作多想,毕竟今天帮了她大忙,请我吃碗面我也心安理得。
“走了,大哥大姐,早点关门休息吧,钱是赚不完的。”说完,我已经向门外走去。
我这个人比较喜欢高层,所以我住在27栋7楼707。电梯是甭想的,一双腿就够了,天天爬月月爬,爬了快两年了,也习惯了,小腿倒是结实了不少。
在我死后,我常常回想,我这一生,不管到哪里,好像都跟7这个数字紧密相连纠缠不清。开7路公交,27岁挂掉,住27栋7楼707,尼玛的,做鬼了想想都觉得晦气。当时我可没这么想,因为我挺喜欢这里,挺喜欢707这间房子的。
一口气爬上七楼,基本没喘气,正对着楼梯口的就是707,我掏出钥匙开了防盗门,进去随手开灯,踩在内门口的白色毛巾上,脱掉球鞋和袜子,转身关好门。
当我赤脚踩在黄色的地板砖上,冰凉冰凉的触感传来,有些冻脚,可我不介意。这是我的房子,虽然是租的,但至少现在属于我。
我这个人很爱卫生,房子不大也不小,对于一个人来住还是足够了的。里面的摆设也很简单,一个小卫生间,右边挨着小厨房,厨房里炊具还算齐全,用的次数也相当多。靠里边墙壁是我的床,长200厘米,宽150厘米,足够我一个人睡的。
床尾是一个便宜的电脑桌,还算坚固,靠着墙壁整齐的码着42本小说,有公认的世界名着,也有我自认为写的不错但不太出名的小说。我最喜欢钱钟书先生和古龙大侠的书。上面一台苹果笔记本电脑,早就淘汰的型号,但是速度和性能都还不错,成色也有8成,不比现在一些新出来的高配置电脑差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