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发:“邻居。”
邻居?我怎么碰不上这种好邻居?猴子倒是有。现在的问题是,我发现我脑子好像有点儿不太够用。刚才也没喝多少啊!
王大卫:“还有吗?”
鲁发:“嗯!有。俺爹娘死得早,俺吃黄婶儿家饭才长大的。”
靠!你早说嘛!我差点儿以为酒有问题。
王大卫:“那你还叫什么邻居?这不就是你养母嘛!”
鲁发:“俺倒是想叫,可,黄婶儿不让。”
为啥呢?王大卫不能理解。这么大个儿的儿子,养都养了,每年搭进去多少米面?为啥又不认呢?
那位黄婶儿,不,我得称之为黄老夫人,肯定是位了不起的人物。瞧她养的“儿子”有多孝顺就能知道一、二啦!
尤其是,鲁发还给自己留了一百亩。这绝不是自私、小气,而是在告诉老人家:您辛苦养大的那个傻小子,现在可以养活自己了。这才是对老太太最大的安慰和褒奖。
诶?谁说鲁发傻?他分明聪明极了,他很可能是全志愿军当中获得田地最多的人。只不过块儿头大,长相又憨厚,这才容易让人产生误解。
全是偏见啊!洒家就上当了。
伙计将文房四宝摆上桌案,王大卫拿起墨锭,边磨边问:“就这些?还有吗?”
鲁发又露出了他那标志般憨厚的笑容,这一次,泛着红光,支吾道:“嗯,有。就是,嗯,俺还想让黄婶儿给俺说个媳妇。”
“哈哈!”王大卫开心极了,眼睛眯成一道缝,顺便又扫了一眼王舜臣。熙宁五年的春天,真的到了。
探头小声追问:“有目标吗?有就得写清楚。别弄差了,是吧?”
鲁发的脸更红了,头也垂得更低,用与他那身形完全不匹配的细小的声音说道:“俺,觉着,二丫就挺好。”
王大卫:“二丫?让我猜猜,是不是,黄婶儿家的闺女?”
鲁发:“嗯!”
妙啊!一瞬间,念头通达。王大卫只觉得从未有过的愉快。难怪黄老夫人不收你这个养子,人家是把你当女婿啦!
提笔,蘸墨,恭敬地落于纸上:
黄老夫人在上,晚辈王大卫叩首。
吾乃鲁发同袍,受其所请,代书家信一封。再拜。
忽然,顿住。下面就该正文了,王大卫心里有好多情绪想要宣泄。我是不得弄几句骈文?顺便作首诗?再填首词?都得是那种能流传千古的。不然不足以表达我此刻的心情啊!
可是,不行。这是封家信,是写给黄老夫人看的。
老夫人的确了不起,可,从鲁发的文化水平推断,这一点可能是老夫人的弱项。十有八九,她还得请村头的老秀才给她读一遍,才知道信里写了些啥。
那么写,不合适。
可,我总不能就用大白话写吧!那成什么了?也太糊弄了。
进退维谷,左右为难。思来想去,终于灵光乍现。
落笔,正是两人刚才的对话,一字不落。
黄老夫人肯定看得懂。而且,她还能确信,这就是鲁发的信,谁也造不得假。可你要说没有真情实感,呵呵!那一定是你自己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