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云初高中时加入了一个文学社。
大家知道,社团团建都喜欢轰趴、爬山烧烤和野炊。所谓野炊,就是搬几块石头垒个灶烧火做饭。
牧云初在某次社团团建中不经意间露了一手厨艺。自从她的厨艺被知晓之后,文学社每次团建都想让她下厨,要她一个人准备几十个人的饭菜,美名其曰她厨艺好。
牧云初不是傻子,当然拒绝了。有人就说她小气自私,没有团队精神,她只当放屁,只做跟自己关系比较好的。
然而做了几次之后,有人就仗着关系好要她带自己做的点心奶茶,无偿免费的那种。不带还不高兴,嘴里振振有词:“我学习那么辛苦,你成绩好有钱有闲,浪费一点时间有什么关系?我是信任你才让你带,你不带我就要自己出去买,这得耽误多少时间啊,再说,外面买的哪有自己做的好?你就不想让我吃得健康一点吗?我的身体坏了你就高兴了?”
牧云初果断把文学社退了,她懒得跟一群奇葩浪费时间,专心备考它不香吗?
不知道楚烨会不会跟那些人一样。
牧云初吃饱了,示意楚烨把剩下一只兔子吃了,楚烨打了个饱嗝:“吃不下了吃不下了,会喷火的兔子就是不一样,体型大吃着也香,我现在身上暖暖的,一点都不冷。”
一阶妖兽肉里的灵气很少,只比普通人体质稍强一些的楚烨也承受的住,灵气在身体里暗暗流动,可不就是暖暖的吗?
坑底的湿度非常高,每株植物都青翠而充满生命力。站在坑底抬头仰视,只见天空像是一扇窗,又像是巨兽张开的嘴,他们就在巨兽张开的嘴里。苍穹无垠,在天坑里看到的天却只有巴掌大,颇有“坐井观天”之感。
长得高才能望的远,牧云初心里生出一种豪迈。
她要站到世间的最高处,凌驾九天之上,俯瞰苍茫众生,看遍世间繁华,浮生百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