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在一旁的名册上写下自己与宋百灵的名字和紫云峰出处后,转头对这名男子点了点头就与宋百灵走进了烈风城。
一进城,宋百灵就开始嘲笑,
“就你好心,结果人家连声谢谢都没有。”
林秀背着手,一边打量着城中风貌,一边笑道,
“不过是两枚下品灵石,就当是结个善缘。”
无论的在什么地方,只要有珍宝阁和春宵一刻楼,那就是这地方最醒目的建筑之一,让人一眼就能看到。
这应该算是一种品牌宣传了,并且早已深入人心。
买东西就去珍宝阁,卖东西也去。
但珍宝阁或者仙音阁还是给了其他小商户留下生存空间了,做买卖嘛,不能吃独户,不然早晚出事。
所以,他们特意将物品的品质提的很好,价格也高。
同样是一个品质的辟谷丹,外面卖一枚灵石一瓶,他们就卖五灵石,唯一的区别就是每个瓶子上都有其独家标识而已。
嗯,
这就如同如今的衣服,明明都是一个代工厂出来的,品质材料相同,但就多了那么一个钩子,就敢卖五百,没钩子的就只值五十一样。
品牌统治力啊!
林秀每次看着这两个连体婴儿一般,建店从来都是隔街相对的两个世界级庞然大物,心中总是联想到前世的那些商业模式。
物品交易自古有之,随之产生的商行再过一万年都不会有特别的改变,最多也就是产品和模式上而已。
而皮肉生意同样是个古老的行当,什么时候都不会彻底消失。
就算是在他前世那个国度,抓得再凶,你也总能在各个小巷中找到她们的身影,
或者,
会所。
林秀和宋百灵手中各拿着一串妖兽肉烤制,上面不知撒了什么玩意的钎子肉吃了一个,随后同时吐了出去,
“垃圾,比你的手艺差远了。”
宋百灵手一甩,钎子肉划出一道弧线,准确的扔进一个巨大的竹筒中,然后神情一变,偷偷捅了一下身边的家伙,
“兄弟别吃了,你看那人!”
林秀正边吃边瞄大街上川流而过的美女们,恍然间居然有了穿越回前世的错觉。
短裙大长腿,白花花的。
“这里民风竟如此天然朴素的吗?”
他马上想到,难怪那个什么少宗主选择跑这里耍,原来除了与三身国是敌对不能去之外,这才是真正原因吧?
被宋百灵一捅,他马上缓过神来,顺着其手指指的方向一看,眼珠子差点掉出来。
“钱家老店”!
与千绝峰一般无二的建筑样式,甚至那块片额都可能是原来那一块,
再一看躺在店门摇椅上闭目养神的家伙后,他干巴巴地咽了口唾沫,
“钱...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