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乐习惯把手机拿在手上,这时代的人是习惯把手机挂在腰上的手机套里边,手机套则是穿在皮带上。
按理来说,如果是偷窃的话,挂在皮带上的最好偷。
只要找个由头靠近,或者在人多的地方,不知不觉就拿走了,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任何异常。
但是一个小孩子拿在手里的手机,那就另说了。
一个正好在吃烧烤,顺带顺手牵羊的惯偷,就盯上了陈乐,一直尾随,想要找机会抢了就跑。
作为惯偷,他很了解盗窃和抢劫之间的区别。
但是,一个手机的诱惑力太大了。
在目前来说,哪怕是拿去卖二手,也能卖出普通人两个月不吃不喝的工资,甚至是更多。
他觉得抢了陈乐这么一个小孩子,不会有任何问题,甚至不会有任何风险。
陈乐倒是没察觉到自己被跟踪,因为是在大街上,人来人往的,谁跟着走都不奇怪。
走到一条小巷子口,惯偷终于动手了。
他加速几步,一把抓住陈乐的手腕,另一只手去抠她手上的手机。
下一秒,尴尬的事情发生了,他发现自己抠不动陈乐的手指。
看似细小的手指,他居然一根都抠不动。
两次尝试后,他下意识看向陈乐。
就见陈乐瞪着大黑眼珠子盯着他,样子非常萌,把他给萌化了。
他下意识放手,尬笑道:“哈哈,那个,小妹妹,哥哥逗你玩呢……
记得把手机装好,小心被人拿去了!”
说完,他赶紧跑路了。
陈乐停在原地,盯着对方有点狼狈快走的背影,嘀咕道:“算你丫的反应快!”
本来刚刚陈乐已经打算给他一脚了,只不过看对方掰手指那动作,实在是有点搞笑,因此火气泄了。
不过要是对方不识趣,还想要强行抢的话,那就别怪她不客气。
惯偷不知道,正是自己搞笑的动作,救了自己一命。
只不过时也命也,有些事就是那么巧。
惯偷下意识走进小巷后不久,就在转弯的地方撞到一个人。
“你他妈走路不长眼啊?”
本来惯偷就是越走越后悔,觉得自己不该心软。
这下子撞到了人,火气顿时爆发了。
“王麻子?”
对方语气惊疑,下一秒单手拽住了惯偷的衣领。
惯偷本来火气熊熊,一听对方叫出自己的外号,顿时心中咯噔了一下。
再一看,差点就吓尿了。
他认出了眼前的人,知道对方可是狠角色。
“大,大哥,饶,饶命……”王麻子结结巴巴,双腿哆哆嗦嗦。
拽着他的是一个矮个子男人,长得丢在人堆里都找不出来,身高也就不到一米六,甚至没有这个王麻子高。
但是他那一双手臂,在短袖的衬托下,宛如大腿一般,甚至肌肉鼓胀,都是凸出的大血管。
公狗腰,凸出大大的胸肌,一看就是力量感爆棚。
对比起来,王麻子简直好像麻杆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