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么小,我能把一个大人踹回车里去?
然后,警察叔叔,你是不是电影看多了?
哦,不对,应该是那个王麻子电影看多了。
子弹停在我面前,开什么国际玩笑?
我动了一下,车就变成两半了,那我成什么了?
拜托,警察叔叔啊!
我们要讲科学,讲证据,不要迷信,更不要谈什么神神鬼鬼,建国以后不允许成精,建国以后也不允许有鬼。
我这么小,怎么可能做到这种事情?
还有什么我用玻璃片,把他脚筋给切断了。
我去,泼脏水这么明显的吗?
现场那么多玻璃渣子,谁知道他怎么搞的?
我当时用脚压着另外那个谁呢,去的警察叔叔们都看到了。
那个王麻子,距离我所在的地方,起码有五六米。
我又不是橡皮人,我手能伸那么长吗?”
按照常理而言,的确是不可能的,这一点谁都知道。
那么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等另一个的口供。
只是因为动了枪的原因,对方什么都不肯说,堪称一声不吭。
“那这样,徐梦,你带这位小妹妹,去我们的休息室休息。
对了,给她买份好吃的,一切走公费。
先把另外那条大鱼审讯下来再说。”
中年公安和年轻警察起身就走,只剩下做笔录的文员。
“小妹妹,你在这里签个字按个手印,然后姐姐带你去休息。
对了,你想吃什么,也可以给姐姐说。”
这个做记录的文员,就是年公安口中的徐梦了。
陈乐乖乖签字按手印,懒得看对方记录些什么。
反正她现在还是未成年,怎么的也有特权。
“那个,徐梦姐姐呀,我跟你讲哈。
明天一大早,我要参加交流会的,最多七点半就要到会场。
今天晚上我配合你们,但是明天你们可不能拦着不准我去。
我可不是犯罪分子,你们不能变相把我软禁。
否则,那可就是知法犯法了。”
陈乐有点担心,如果自己去不了会场,系统会不会判定自己选项失败。
所以,明天是必须要去会场的。
那就像她说的,无论怎么样,她不是犯罪分子。
只不过是因为涉及枪支这样的重案,所以才严肃一点。
那她也表示配合了,但不能太过于干涉自己的自由。
陈乐可以肯定,查来查去,这个案子必然会不了了之。
谁让这个世界上,就只有她一个人是开挂的呢。
“小妹妹,你懂得挺多啊。
你的逻辑很清楚,一点也不像这个年纪的小妹妹。”
“那是,毕竟我是学中医的,不管记忆力还是悟性都很好,所以我肯定特别聪明啊!”
这个借口,相当的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