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就看这女人的气质还有身高容颜,随便做点什么,也比人贩子划算,大概率应该不是。
那么,难道是纯粹的好心?
转了几圈了陈乐倒是没注意,她在这地方人生地不熟的,也不会转太远,以免迷路。
所以,好像的确来来回回乱窜。
只是,这女人注意自己做什么?
“你是谁?”陈乐反问。
“我是那家店的老板……”
女人指了指斜对面,一家连续三个店面,灯火通明的金店店铺。
对于金店,陈乐只记得一家什么福,其他都不知道。
虽然来这里的,大多都是吃烧烤,但不代表就没有店面了。
事实上,烧烤摊位都在马路上,店铺都是卖各种东西的,两者可以说互不侵犯,反而能给店铺带来相应的客流量。
这要放在后世,只怕已经被城管追了或者整改了,但放在这个时代是常态。
“行吧,我本来就是一个人瞎晃悠,没有大人在身边,也不需要大人在身边。
能把我拐走的,还没出生呢!
谢谢了,拜拜~”
陈乐点点头,挥挥手,转身就走。
“小妹妹,别着急呀,要不要去金店坐坐?”女人在背后问。
陈乐心想:“原来是招揽生意的……”
对于对方为什么知道自己有钱,陈乐心里大概有数,应该出在世界令身上。
世界令没办法放在个人空间里边,所以她一直当做一个吊坠挂在胸前。
她又没有把世界令藏在‘胸肌’之间的爱好,所以一般都暴露在外。
也就冬天的时候,如果是穿得厚实,会在羽绒服里边。
如果穿得单薄,那就是在衣服表面的。
反正这玩意丢不了,也无法损坏。
如果谁以为是玻璃种的玉石,想要抢夺的话,那就是在自寻死路。
这玩意在灯光的折射下,会显得光芒夺目,被一个开金店的注意到,倒是也不奇怪。
本来陈乐是准备走人的,因为她虽然钱多,不过并没有相关爱好。
但她忽然心中一动,想起家里人。
由于是底层起来的,所以家里人在首饰方面,还真没有什么需求。
而她,因为性格原因,根本没想过这方面。
虽然一开始得到三根金条的时候,就让母亲去做成首饰用。
可直到现在,金条在哪里陈乐不知道,也没过问,反正没见做成首饰。
何不趁着这个机会,给家里人每人带个一两套首饰回去做礼物?
如此一想,陈乐转过身说:“那就去看看,要是有合适的,我选几件。”
秦玉丹凤眼中精光一闪,嫣然一笑道:“那么,小妹妹,请……”
就像陈乐猜测的那样,秦玉就是在店里的时候,无意间被陈乐走过的时候,世界令折射的光芒闪了一下,这才注意到陈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