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按照镇长所说,目前熟田,也就是能栽种水稻的田地,是按照每年两百块钱一亩来算。
像这种‘永久’占地,需要直接补偿三十年的耕地费用,也就是六千块钱一亩。
熟土的费用,是一百块钱一年一亩,也是按照三十年来补偿。
至于说竹林一类的自留地,是按照五十块钱一年一亩来算。
如果是路,或者荒地一类的公共地盘,就算是镇上的,也是按照五十块钱一亩来算。
然后就是青苗费,如果现在这个时候谈下来的话,基本上没有多少青苗费。
这个时候地里边儿,一般也就刚种下的白菜,这部分钱是和需要占地的农民自己商议,政府方面不参与,最多就是让各村干部辅助。
最后就是,公路修成之后,您只有使用权,没有其他任何权利。
也就是说,公路还是镇上的,还是国家的,不能够进行公路收费,也不能用任何名义,阻拦任何人走上公路。
老板,补偿的价码倒是很低,我都没想到农村的地这么便宜。
只不过最后这个条件,也太过分了吧?
我都跟你们那个镇长说了,这条公路修好之后,对整个镇子的发展,都有着巨大的好处,但是你们那个镇长的见识实在是有限得很。
他非要说,这就是国家规定。
因为国家没有规划这么一条路,这是属于老板的私人修的。
镇上考虑到实际的便民之处,才能够上报批复。
如果你非要收费,或者有其他一些打算,那基本上就是修不成的。
他老是想问我,你修这条路来做什么,我自然不会把事情说出去,推说我也不知道。
所以他以为,你是想要把老路改道,好方便自己。
如果这条路,不直接属于国家的话,市里面只怕是不能批复的。”
陈乐摆手道:“算了算了,既然是国家规定,也就罢了。”
像上次镇长找到陈乐的父亲,想要陈乐投资修路,然后给予三年收过路费的政策。
那是因为本来就是在老路上修,就算加宽一些,除了方便之外,不会碍着谁。
而且那次,属于镇长求着陈乐,性质上完全不一样。
这次,是陈乐要修。
就像镇长说的,他还需要到市里去申请批复。
虽然按理来说,陈乐愿意做这种类似公益的事情,市里面应该不会为难。
但是,性质就不一样了。
更何况,连修这条路的目的都没说,镇长也没法判断对他政绩的好处,能直接说帮忙递上去批复,而不是非要追根问底,已经算是很给面子了。
“等我把路线画好,你拿去交还吧!
你做的对,我的师门暂时还不能暴露,至少我没有那么多时间,去对待一波又一波的人。
还是等一切弄好之后,再一次性告知吧。
反正我也没想过,要把这点所谓的投资收回来,就当是为了方便乡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