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家性命是小,江山社稷为重啊……
在坡下二百步前,是一片平坦草原。
但是此刻,也有无数兵卒,在小心翼翼的将一枚枚大号“地瓜”埋进坑里。
并挖好沟壑,做好引线埋藏……
通常而言,一匹成熟的战马,都会经过一段特殊的训练。
就是将战马关在一个特殊的环境内,不断的在它耳边敲锣打鼓用铁棒敲击,模拟战场氛围。
要让它熟悉这个环境后,才能送上战场。
不然,一匹寻常的家马上了战场,极可能还未开战,就被噪音所惊,失去控制。
然而刘耀伦不确定,草原人的战马,是不是也有一颗和草原人一样的狼子野心。
当他们人的战马经过那样长一条雷区带时,他们能不能控制的住,不惊马……
这些大地瓜,其实杀伤力不算太大。
果真炸个正着,也不过死上五六人,算是了不得了。
可是,这样一条雷区带连环拉响时……
只想想那个画面,刘耀伦的心里就稍安了些。
斥候如勤劳的蚂蚁般,不断的来往敌军和己方大营间。
甚至,在大军还未接战前,双方的斥候已经在开展惨烈的战争了。
为了不暴露火器之利,刘耀伦下令斥候营不准动用火器,而对上蒙古人的射雕手,榆林镇的斥候,损失颇为惨重。
然而即使再惨重,刘耀伦也得忍着。
小不忍,则乱大谋!
看着士兵们不断的挖掘着壕沟,刘耀伦心头又火热起来。
现在挖的壕沟,并非之前战争所挖的深壕,起阻隔作用。
现在的壕沟,只有大半人高,目的,是为了隐蔽射击,也为了躲掉敌人的弓箭。
哪怕蒙古人最擅长骑射和抛射,面对这样的壕沟,就算是射雕手来了,也只能凭运气。
而火器,却能轻而易举的填装发射,不减威力。
火器射击罢,还有那些小棒槌似的掌心雷……
算上最开始的火炮攻击,足足四道防线!
这些火器,将彻底改变今后的战争模式!
而首战的辉煌,将由他来创造!
立于高坡上,就着月色,刘耀伦望向南方。
他生性刚硬,出了名的顽固不化,在军中都没甚好人缘。
所以,即使当年军功卓著,也只能居于才干平庸的方程之下。
原以为,这一生就这样在沉闷中碌碌无为度过。
却没想到,到了暮年,还能得遇贵人……
殿下,以国士待臣,臣,焉能不以性命效忠!!
正当刘耀伦板正着脸,眉间山字纹如刀削斧砍,满面坚毅时,忽见一斥候绕过雷区疾速而来。
下马后军礼拜下,气都没喘匀,就大声禀奏道:
“报!大将军,敌军三万前锋已至望月坡八十里外,临无定河扎营!”
刘耀伦神情一凛,忽地大声道:“刘国正!”
不远处,一个面貌和刘耀伦七分相似的参将大步而来,拜道:“末将在!”
刘耀伦看着他的长子,眼中一抹柔和的波动一闪而过,但随即就重新变得坚硬起来,他沉声道:“敌军前锋已至,你率所部一万兵马,按先前所定战策,前去袭营。记着,此战之后,至少要坚持三日。”
他需要喀尔喀三大汗帐的二十万大军齐聚,需要他们放手来攻,需要断绝他们的后路……
而这一切,都要一个足够分量的饵,来勾住他们。
这一万人,并不会带火器……
刘国正昂首挺胸,大声应道:“末将遵命!”
应罢,他抬头深深的看着自己的老父,稍稍犹豫了下,但终究没有说出,将他的儿子,刘耀伦的长孙,调出他所部万人兵马中。
因为,这不是刘家的家风。
他们刘家,注定满门忠烈!!
深吸一口气,刘国正再向刘耀伦行一军礼后,转身大步离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