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眼圈这家伙果然不是什么好人,他敢跟我说这些,可能只是把我当成了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保安。
就算知道他是个小偷,本来我是不打算揭发他的。
可是,就冲他刚才那句话,在他眼里,被偷的人都是猎物。
还有……
丫说这话的时候,嘴角洋溢起的那一抹笑容,立刻让我对他产生了极大的厌恶感!
所以,我必须要把这件事转达给派出所的民警,非给丫抓起来不可!
当然了!
黑眼圈这种人不是重点,重点还是手里这个小本子。
关于这个小记事本的来历……
我猜测,就是他从嫌疑人身上偷来的,那个被偷的人,就应该是黑雨衣小段!
现在天气太热,确实不适合再穿黑雨衣。
而且,警方大力在通缉穿黑雨衣的人。
小段也不是傻子,怎么可能还穿那么扎眼的黑雨衣出来闲逛呢?
为了掩人耳目,他也应该穿一般人常穿的普通衣服对不对?
现在是大夏天,一般的年轻人都会穿短裤和T恤。
这个小记事本,对于嫌疑人小段来说,肯定也是极为珍贵的一个物品,他必须要随身携带。
因为身上的衣服穿的很少,T恤又没有口袋,所以只能放在裤兜里。
小本子又比较厚,形状看起来确实很像是一部折叠手机。
结果,嫌疑人小段经过某段路的时候,碰巧被黑眼圈这个小偷给看见了,居然还被黑眼圈扒窃成功了。
嗯,这么想似乎是能够说得通的。
可问题是……
嫌疑人小段可不是一般人啊!
这家伙很厉害,似乎还拥有某种特殊能力,甚至是超自然能力!
就算他在马路上遇到扒手,居然会那么不小心着了道儿,这不是阴沟里翻船吗?
罗峰当初跟梢的时候,小段都能轻易地发现罗峰,并且把罗峰给撂倒了。
难道这个黑眼圈比罗峰那种老刑侦还厉害?
这……
的确是有点儿说不过去了!
反正,这个问题现在还是想不通?
不管怎么说……
今天得到了这个类似于“密码本”的记事本,就是最大的收获,甚至对于整个案件来说都是最大的一次收获!
我不打算继续留在这里跟这个讨厌的小偷浪费时间了。
于是,我就拿着记事本和手机打开门走了出去。
见我要走,黑眼圈懵逼了一下,连忙拉住我问道:“你这就走了,流浪猫的问题还没解决了?”
“你放心吧,”我挣脱开他的手臂,冷冷地说,“你以后可能会换个地方生活,到那时,就不会再有流浪猫来骚扰你了!”
“你你你……什么意思啊?!”
我懒得跟他磨叽,一边朝楼梯口走,一边拿出手机。
这才发现,刚才那家伙抢我手机的时候,居然把手机给关机了。
同时这也更能说明,那家伙真是偷手机的老手,拿到手机之后下意识地就关机了,这些都是常年偷手机练就的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