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赵立冬是市委书记了?那原来的书记呢?”
“赵立冬因为在京海连续摧毁了白江波和徐江两个涉黑组织,政绩上有成绩,自然也高升了,现在调过来的市长叫徐忠,听说是个好官,就是刚来,还没打开局面”
“还有其他的吗?”
“有,据说政府里有个叫谭思言的,在搜集赵立冬的证据,还向省里和中央举报过呢”
“后来呢?”
“不过好像并没有多大的作用,不过我觉得赵立冬应该不会对他怎么样,因为那样难免会给人留下杀人灭口、做贼心虚的名声”
“你觉得赵立冬在乎名声吗?让老默安排2个人,24小时保护谭思言的安全,除了他在政府里上班时间,其他的就是上厕所,也得有人跟着”
“他那么重要吗?”
“重不重要的倒还在其次,我就是不想这样有正义感的人,最后没有好的结局。我们常说: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是绝不会缺席。我想说,缺席的正义还叫正义吗?那些怀揣着理想和正义的人和黑恶势力作斗争,最后看不到光明的到来,而那些犯罪分子最后安全上岸,或者即使案发之后,在关押期间也是多次的减刑,以前死刑变无期,无期变有期,有期到释放。要我说,那些所谓的犯官(各种类型的违法法罪、违纪违规的官员)就不应该有什么减刑,这样对那些为正义献身的勇士,对那些因为他们的违法犯罪而遭到生命财产损失的人民来说,不公平。比如说,我去你家地里偷吃了你家的黄瓜,我在看守所里声泪俱下,表示自己已经悔改,怎么怎么的,你觉得有用吗?错了就是错了,如果犯错了,就那么轻易的被原谅,那么谁还会对法律存有敬畏之心。没有了敬畏之心,那么他们就会在自己的位置上,为自己谋取各种利益,为什么,因为犯罪的成本底呀,只要不被抓,就能享受一辈子,哪怕真的点背被抓了,只要认错态度好,保不齐过两天就出来了。那样的环境下,你会安安稳稳地做一个为不能给你带来任何利益和好处的父母官吗?”
“听你这么一说,我想如果我在他们的位置上,也未必能坚守住底线”
“所以,对于官员的管理,不是说谁案发查谁,而是保持一个长久的健全的轮查机制,不定期对各级官员进行轮查,有问题就办,没问题的官员,这也是作为一个提拔重用的参考嘛”
“这恐怕不能实行吧”
“你说的没错,没有那个人认为自己做的就完全的合法合规,再清正廉洁的官员,也会对自己身边的亲信之人有个提拔之恩。中国是个人情的社会,今天提拔你,明天你照顾下我的家人。谁也不希望自己的头顶悬着一把剑,即使没做亏心事,但是也总会小心翼翼,遇到一些事就没有那样大干快上的勇气和动力了,不做不错,多做多错”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