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认出了傻小丫,乐天开始更加频繁地去公园里跟她邂逅,再看向薛梓林的目光,就多了些意味不明的微妙繁杂。
当然,神经大条的薛梓林丝毫没注意到他的变化,反而大剌剌地笑着问他:“诶对了,咱俩都当猫友这么久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乐天噎了一下,语气幽幽地回她:“我啊?你就叫我缘份吧!”
“袁奋?”薛梓林却很是认真地追问:“袁世凯的袁?奋斗的奋?”
乐天大笑:“对!你说的都对!”
那一天,他忽然发现,似乎,白痴也有白痴的可爱之处呐!
从此,认清了薛梓林靠衣服认人的脸盲规律后,乐天每次去公园“邂逅”,都会穿上那件代表“袁奋”身份的橙色T恤,很是称职地扮演着一个猫友跟她闲聊。
“既然你小区里也养着几只流浪猫,为什么不把它们接过去一起养着?”乐天不解地问:“反正都是户外都是大自然,干嘛要舍近求远把它们养在公园?”
“因为这里是它们出生和成长的地方呀!”薛梓林答得理所当然:“就算都是流浪,总也有更熟悉的地方对不对?待久了,不仅会更熟悉更舒服,也会有留恋和牵挂。只要它们自己不主动离开,就说明它们还是喜欢这个地方的,主动选择了这里作为自己的家。所以啊,我们要尊重猫咪的生活习惯和个人意愿,不到万不得已,就不要强迫它们离开自己心目中的家,你说对不对呀?咪咪!”
乐天心底莫名地起了一丝涟漪,整个晚上都蜷缩在他那个地铺上若有所思。
流浪的人,也可以有家么?
并且,可以自己选择自己的家?
是了,为什么他们说他的家在哪里,他就要回那个家?
为什么,他乐天就不能自己选择自己的家?
生平第一次,乐天对“家”有了新的认识,心底激动得不行。
原来,家不是个只能被动接受的地方,而是,可以让他主动选择和创造的地方!
完全依照他的个人意愿,完全依照他自己的喜好,主动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