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31日,清晨。
加拿大,新斯科舍省,哈法市的某个公园内。
“咕~咕~”
数只肥胖的野生鸽子,在草地上搜寻着食物而鸣叫。
“飒~飒~”
园内枫树上的叶子,在轻风吹拂下,发出令人舒适的声音。
“呃…”可人类的痛吟声,打断了这美好的画面。
一位男子从公园内的长椅上缓缓醒来,眉头紧皱,像是头部剧痛的模样。
男子身高在一米八以上,身着不菲的牛仔裤和白色衬衫,鞋子和袜子早已不见,光着脚。
一头金色短发,面庞棱角分明,五官立体。
但体型偏瘦。
他睁开有着蓝瞳的双眼,发懵的坐了起来,观察着四周。
长椅穿矩形公园的中央位置,前后都有着的单行道,时不时的还有晨跑者路过这附近。
“嗅嗅,呕…”
紧接着,他便闻到自己身浓厚的酒味。
有点恶心。
随后,大量记忆开始涌入他的脑中。
这具身体的名字是威廉·罗素。
刚刚过完十九岁的生日,瞒着家里人和同学们去夜店狂欢。
回忆的画面因醉酒的缘故,开始变得断断续续,最终一片漆黑直到他现在醒来。
“看来…”
威廉自我分析道:“之前的那人,似乎是饮酒过量导致的猝死。”
得知死因后的威廉没有停止读取记忆,而是继续保持静默。
…
他家的祖先是十九世纪从英国移民到加拿大的贵族,直到二十世纪中期,家中的积蓄还极具殷实。
可从他的父亲开始,家中状况急转直下。
原本拥有数十间工厂和公司的罗素一家,因为他父亲的霍霍只剩下一座木材加工厂。
还欠了两年的地税。
这位神奇的父亲在两年前便因肺癌去世,留下了数十万存款和仅剩的一套海景房。
至于之前的威廉呢?
和父亲一样,花钱无数享受人生。
但他比父亲强的一点在于...
威廉没有靠着关系和钱财,就成功被当地的商科大学,圣玛丽大学录取。
可这家伙是一位典型的花花公子,还从不注重锻炼身体。
尽管这个省的法律是年满十九岁才算成年,但早在十四岁的时候,威廉就把能尝试的尝试个遍。
终于等到了十九岁,可以光明正大的喝酒,当然是和他的狐朋狗友去嗨一波。
然后死了。
完美的诠释,什么叫不作就不会死。
对于母亲的记忆,只知道因难产而死去,没有更多的印象。
“哧——!”
突然一声的急刹车,在长椅对面的街道上传来。
“嗯?”这一动静把威廉的注意力吸引了过去。
只见一辆黑色的奔驰轿车,随意停靠在单行道的路边。
驾驶门打开,走下了一位身高接近两米的壮汉。
壮汉身着短袖短裤和拖鞋,像是着急从家出门一样。
由于年龄的问题,短发与络腮胡子掺杂着很多白毛,有小肚腩。
略微褶皱的面容上,带着愤怒与担心的神色。
安德烈·卡普什金·奥斯特洛夫斯基。
威廉在见到对方的一刹那,名字就自动浮现在脑海中,同时也继承了对其的情感。
安德烈便是他仅剩的‘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