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清醒过来已经在救护车上,我发现自己居然没有四分五裂,动动胳膊动动腿居然奶奶的都能动!就是两只脚后跟子生疼。
马达他们告诉我,地面有一块农民刚刚翻过的下坡的麦地,我就正好落在这个麦地里面堆成垛子的麦秸上。我落下来然后弹起来,但是下坡的麦地是个缓冲,我弹着身子在翻好的松动的土壤上面滚一直到平地上。
救护队开车冲过来的时候,我居然还站起来跟他们笑笑。
然后就晕倒了——这些我自己都不记得了。
我就脚墩了一下。
身上真的什么事情都没有。
我不知道你们相信不相信。
但是这是真的。
第三天我就重新跳了,那时候脚后跟子还疼着呢。
你们知道狗头高中队是个什么鸟人了吧?!
不过我确实那时候不知道什么是害怕,就跳。我脑子里就一个念头——作为狗头大队的特勤分队,大灰狼尖牙上牙尖的一个组成部分,我不能让这颗狼牙失去锐利。因为我是其中的一个战斗员,这没什么可以说的。当兵不就练武吗?这点子劳什子我都整不明白我还当什么兵呢?
传奇吗?我真的不觉得,因为这就是我的命。
我的命好。
我这个小兵的命好。
只有命这种解释。
还能有什么呢?
很多年以来我最拒绝看的就是跳伞运动的节目,到现在都是。我确实对跳伞也没有觉得有什么新鲜的,跳的多了,你也会这样的。最关键的,就是我不愿意再看见那种云母或者红白颜色相间的鲜花似的东西——虽然我在那天以后还是在时常在天上跟云母或者鲜花一起飘下来,但是我一旦离开部队,就要忘记这些。
彻底的忘记。
永远不再提起。
因为我忘记不了那天,所以一直强迫自己忘记。
换了你,你会忘记吗?你会不强迫自己忘记?
但是你敢忘记吗?
你又不敢。
矛盾就是这个意思。
这件事情我想了很久很久到底说还是不说,因为确实是一件不能回忆的事情。但是我想起他们我的心里就真的不是个滋味,我就觉得难受,不行不行的难受,能一个人坐在屋子里面坐一天。但是我想起了他们我又不能不写,不写的话我还是什么男人?虽然我现在已经承认自己不是个男人了,但是他们是男人,是真正的男人。我就要写他们,我不想掩饰我心中的撕心裂肺,但是我还是觉得必须写,他们的名字不能在世间传颂,但是他们的英魂应该得到尊重,得到永远的尊重——是的,是尊重。
不需要别的,只是尊重。
因为他们是真正的英雄。
虽然没有战功,但是他们依旧是英雄。
我最终决定写他们,不是什么别的,是在我看了海军361艇那70个哥们的报道以后,自然而然的会想起他们——因为你真的不曾忘记过,许多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忘记了,但是有什么事情出来,你总是会触景生情,那件事情就跟柔弱的竹笋一样慢慢的从你已经变得坚硬的心底涌现出来,刺着你的心灵,然后尖尖的竹笋的尖就刺穿你的心房,一直到你的心被刺穿,你就能感觉到血一股股的冒出来。先是黑色的因为掺杂了太多杂质,然后就是红色的,因为是你的纯洁的回忆的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