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漂亮!”沈淮书站在南歌身前,绅士地伸出手,南歌顺势挽上,两人相视一笑。
李瑾言也是惊艳到了,他初见的时候就知道南歌很漂亮,但是是沈淮书的女朋友,并没有多打量,一路上南歌都不说话,他也没有在意身边的这个女人。
南歌穿着一身挂脖的红色礼服裙,腰身纤细,裙子长度到膝盖,露出一双笔直白皙的腿,脚上的同色系高跟鞋,更显得人高挑又纤瘦。
头发只是简单束起的马尾,发尾微微烫卷,露出细白柔美的脖颈,她的皮肤雪白,在灯下好像发着光,脸上的妆容精致细腻,艳红的唇瓣又纯又媚,让男人移不开眼睛。
沈淮书又一次生出了,想把她整个包起来不被人看见的感觉,他一直都知道南歌很美,但是这一次的感受更加直观深刻,原来南歌打扮起来是这样的。
“李瑾言!”沈淮书警告的瞪瞪着他,他是真的李瑾言对女人的花心的,被他这样看着南歌,让他心里很不满意。
李瑾言连忙收回视线,不承认自己刚才的失态,“不就一个小丫头,有什么好看的,你瞧你稀罕的。”他此时也已经换了一身正式的西装,手表和金链子都摘下来了,发型也变更了三七分,看上去也是人模狗样的。
这可是富豪圈子的宴会啊,要是他真的以刚才那一身出席,他爸肯定会打断他的腿的。
三个人坐上车,一路开到了半山,这里忽然人就少了起来,南歌探头看去,山上只有一栋栋别墅,他们去的就是其中一间。
这次宴会是林家家里举办的,香江的富豪基本都过来了,即便如此,整个别墅也不显得拥挤,来来往往的服务生穿梭其间,秩序井然。
南歌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宴会,她除了沈淮书和李瑾言基本是一个人也不认识,只能站在一边,本来这次过来也就是长长见识的,就这样看看也挺好。
沈淮书已经跟着李瑾言四处招呼了,现在香江有不少富豪愿意到深市投资,不过那边经济开放只有一段时间,基本大家都是观望态度,此时和这些富豪结交,等将来他们来了深市,都算是人脉。
这些香江富豪手上都是累积了大量的财富,只要他们愿意投资,不管是什么行业都是能大力发展的,沈淮书愿意来参加宴会的一个原因就是想结交一些富豪,为未来的事业做准备。
李瑾言从小在这里长大,认识的人也不少,他虽然和沈淮书天天斗嘴,但是他看上眼的朋友不多,沈淮书就算一个,只要是帮忙,他从来不吝啬。
南歌拿了一杯饮料,站在角落百无聊赖,原来这种宴会真的和电视剧里的差不多啊,都是三三两两凑在一起聊天,大部分人都是在谈生意,只有一些年轻的小辈,在聊一些八卦。
南歌在的角落这边就有几个女孩子,嘴里在嘟嘟囔囔说着什么,南歌站在一边少不得也听了一耳朵,都是说林家的千金,就是今天宴会家里的小女儿。
南歌只听见他们说这个女孩追着个没钱的小白脸,小白脸还不喜欢她,啧啧,这是什么人间疾苦,霸道千金爱上小白脸吗?
正听得津津有味的时候,南歌听见好像有人在叫自己的名字,这个宴会上她又没有熟人,那是谁在叫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