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小说作者和编剧虽然都是同类型的工作,不过两者之间还是有区别的。编剧可以是小说作者,但小说作者就不一定能成为编剧。
改编一部作品考虑就要很多了,比如书里那些不能过审的情节必须删减,但是删减又会造成连锁反应,导致很多情节会出现不贯通的问题,编剧就要把这些情节融会贯通,让它合理化。
还有就是,小说里的人物很多,有的只是炮灰,有的可能戏份多的配角,有一些是要有意义的酱油角色。但如果改编的话,角色太多,情节又会修改,就会乱作一团,很多人物也会被删除,或者合并……这个工作并不简单。
对方怎么会想着让她亲自来改编?
“对方要买那部小说版权?”她名下的小说版权已经卖得七七八八,只剩下《微风》、《重生》和《面》。
“那个刚写的《我愿和神明做交易》。”
《我愿和神明做交易》这还没完结呢,谁这么有眼力见啊?
不过……
“不卖!”林南知想都没想就直接拒绝了。
“方姐,《我愿和神明做交易》和《面》,这两部作品的版权我是不准备卖的,所以你直接帮我拒绝了就好。”作为元老和股东,她有一个特权,那就是她的作品有优先使用权。
也就是说,别的小说作者和平台签约时合同里就表明了,以后小说版权的改编(包括漫画、动漫、电视剧、电影)都是归平台所有。也就是说,小说和平台签约了后,除了平台给的钱之外,卖版权是和他们没关系的。
也就有的作者有能力和平台谈判,其中修改了条令,版权依旧不属于作者,但能从中分到一些钱。
林南知作为元老,平台就把这条给去了,所以卖版权平台需要她同意,然后会帮她以最高的价格谈下来,从中抽取一些钱就行。
同时,版权在她手里不在平台和公司手里,她想卖就卖,不想谁也做不了主,她要用也可以用,当然了这点不包括卖出去版权的作品。
“对方给的价 挺不错的,不考虑?”
“不考虑。”
“行,那我拒绝了。”
“好的,拜托方姐了。”
林南知挂了电话,想着作品的事。
写《神明》的时候她就想好了。
工作室连着林南寻就三个艺人了,后期还会再加的,到时候会更多,那么就需要打出知名度这些,也需要资源。
《神明》和《面》她之所以不卖,就是想要以工作室出品制作,只要拍好了,以后有了好的剧本,那些导演制作方才会和工作室合作,工作室也就能一步步发展起来了。
至于编剧,她还真的能担任,并且《神明》的剧本她已经在写了。
温久年正在办证件,等需要的证件下来,工作室会改名,然后就不再是个人工作室了,也能拍作品,投资作品等……
一步一步来,朝着顶峰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