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能看见他的心肝儿已经狼狈的一踏糊涂,他心里怜爱不变,还夹杂着愉悦,毕竟狼狈与荣耀都是他给予的,而他对心肝儿都尽数收下。
要问他真得不可怜清宛吗?
那当然不是,都说有怜爱之情了啊,那自然会有的。
白粉的梅变成红梅可不是简简单单的基因转变,那可是要经历不少基因提供者的千锤万炼啊。
提供者一员的康熙,光是瞧了那没有碎裂但也凄惨的不行的梅花都想居高临下的吟诵一句咏梅了。
真可怜啊,就跟它的主人一样可怜。
清宛只觉得康熙真的是像极了一点都不怜香惜玉的刽子手!
这人制作花朵书签时也不知道是不是觉得梅花的花型不满意,硬要调整人梅花的大小把梅花给弄变形了,为了省略制作书签的繁琐过程,他还直接拿巨型卷发棒把梅花直接给熨烫平整!
这人真得是!!!!
一点惜花之心都没有!!!
清宛:上辈子肯定就是个花见愁!!!啊呸!!!混蛋混蛋混蛋!!!!
一点褶子都没有啊!
怎么会有这么混蛋的人!!!
哦,这玩意儿不是人!
是她忘了,因为自己做人做久了居然就以为康熙这玩意儿是人了,她有罪!
清宛都已经摔的半身不遂了,整个人都失了精神。
可惜那玩意儿还能狠心的两边扒拉她的小腿,想瞧瞧一个人还能摔更惨吗。
清宛在刚刚就已经死了,社死和身死她觉得都有。
可转而她意识到这会儿脑子里还能骂人的自己许是还留有一息,“.......呜、呜......”
还不如死了算了。
可惜有康熙在,她就是想死也死不成,这玩意儿还会时不时的给人一记硬锤来做提醒,嘿,该醒神了![bushi!]
她的脑子里还在反复的回荡着一句话:这是哪儿?地狱嘛?
呜呜呜.......人间好难啊,因为有狗啊!
狗他不做人事儿啊!!!!
这一会儿清宛的记忆力因为病灶的侵袭是有限的,可这并不妨碍她的大脑去思考一些事情,嘎康熙需要几步?
或者她嘎不了康熙能嘎自己吗?
让她死!!!
或者......
清宛卑微的想,也许昏过去也不错?
她一点都不会觉得在这种境况下昏过去有什么羞耻的,人要勇于承认自己的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