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继续。”
“第一批客人,不是贫民就是滞留在城外的‘活死人’,这些人可不是我们的首选目标,我们从他们身上也榨不出太多的油水来。但,他们可以帮我们做宣传啊——你不是喜欢赌吗,那你就去给我拉人头,拉十个,我就奖励你一次游玩顶端的机会。大哥,这些人最好控制了,这些人,也最没有底线了。这是一群成天做着暴富美梦的幻想家,我可太了解他们了。”马克搓搓手,无耻解释道,“嘿嘿,大哥,因为我也是其中一员,所以我比任何人都了解他们。”他顿了一顿,继续道,“而这些人的身份呢,不是贫民就是岛民,跟咱们帮也没太大关系,更不会知道咱们的相关据点,所以他们是不怕盘查的,所以他们要是想带新客人进来,侦探公会也是不会过问太多的。”
疯牛皱眉道,“可他妈人都跑了,我还怎么控制他?”
“大哥,这些人要是还有其他活路,至于在贫民窟当‘活死人’?他回城里也活不下去啊。而疯牛大哥你,这时候再稍微施舍给他们一点活路,他们还不赶紧感恩戴德?还有,大哥,我可没说要把他们放回城里啊。有网络,有电话,我要的是他们不停打电话和在各种社交软件上留下推广痕迹。这也是我需要大哥配合的第三件事——这些人的相关话术培训,由我来做;这些人的拉人头工作,也由我来负责。”
疯牛貌似还有些疑惑,“那你刚才说的盘查和带人进来,又是怎么一回事?”
“城区戒严了没错,但贫民窟,侦探公会可管不到——谁拉来的人头,谁就去关卡外引领客人,然后我们再派人暗中监视。这样,我们既不用担心他会逃跑,也不用担心侦探公会会顺藤摸瓜。”
“那要是万一,有人敢逃跑呢?”
马克凶狠道,“那就直接开枪打死,杀一儆百!”他额头上的血迹开始干涸,就像是殷红的油漆一般。他的半边脸早已被鲜血染红,再加上他眼里冒出的凶光,让人感觉甚是可怖。他就像是突然变了个人似的,之前的怯懦、胆小,全都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则是一种狠辣、无情的感觉。
疯牛将雪茄递给拜兰,示意他灭掉,然后端起酒杯,慢慢喝了一口。他似乎是在思考着什么。半晌后,他问,“最快,什么时候能见成效。”
“一周。”马克肯定道,“大哥,你只要肯给我一周的时间,我就能交给你一份满意的答卷。”
疯牛冷冷地盯向他,“那就一周。一周后,如果再不见好转,你的另一只耳朵,就别想要了。”
“大哥,你放心,我一定做到。大哥,我还有一个请求。”
“说。”
“我想去逼单房挑几个人,以成立我的初始团队。”
“去找老鹰。那边的事,他具体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