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每天早上起床后会出去散散步,有时也到公园里去走走,走累了就在凳子上坐下,一坐就是一两个小时,脑子里面一片空白,入狱前他喜欢唱歌,跳舞,看电影,打篮球,现在统统提不起兴趣了,整个人像被抽了筋似的,精神颓丧,做什么事情都打不起精神。
他还想继续当老师,可身体和脑子都不够使了,连辅导自己儿子的家庭作业都吃力,更遑论到讲台上去教几十个学生的书了,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尽管学校一番盛情想邀他回去,但见他这样,也只好作罢了。
他恨当年给自己制造冤案的人,能不恨吗,自己遭了七年的罪,都是他们一手造成的,他们给自己身体、精神带来的巨大伤害是永远无法恢复的,他们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他也很同情受害人的遭遇,真心希望公安机关能够尽快找出真凶,还被害人、被害人家属及社会一个公道。
他现在唯一想要的就是得到应有的赔偿,补偿自己和家人遭受的痛苦和损失,如果有可能的话,还将竭残力回报社会。
一个月后,他和张大贵,王富春来到了H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要求该院赔偿其七年间的误工损失、身体伤害及精神损失费等共计308万元,张大贵和王富春也提出了每人260余万的国家赔偿申请。
三个月后,H市中院作出了国家赔偿决定:赔偿周克勤60.万元,其中包括其被关2584天的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48.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2万元,张大贵获赔数额与周克勤相等,王富春因被早关押1天,比他们多了183.36元的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
对于他们提出的其在案件侦查期间遭受刑讯逼供,关押期间带来的身体伤害进行鉴定、赔偿的要求,决定书称,“由于本院作出的有罪判决是限制赔偿请求人的人身自由,侵犯的是其人身自由全,不是侵犯其生命健康权”,因此对该要求不予支持。
令人欣慰的是,法院工作人员在给他们递送《国家赔偿决定书》时还做了口头道歉,“以前是我们错判了,现在给你道歉了。”
但是他们并不接受,这样的赔偿数额离他们的预期相去甚远,只好又向省高院国家赔偿委员会提出了复议。
对他们这种做法,旁人难免要说闲话了。
“有赔偿就不错了,别太得寸进尺,你上七年班还拿不到这么多钱呢,我看你还是知足了吧!”
但他们可不这样想,这七年间自己受了多少罪,家庭遭受了多少痛苦,只有他们自己清楚,旁人怎么会知道呢?那些人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要换了他们,只怕比自己跳得还要高吧。
复议申请提出大半年了,至今尚无实质进展,他们都还在家里等消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