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7年7月31日二审第一次开庭到2013年9月27日第三次开庭,幽燕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刘书金的上诉,维持一审死刑的判决。
刘书金每次都认为自己过不了春节了,却成了慈县看守所里待得最久的人。
刘书金在看守所等待发落的那几年,仿佛是人生真正“社会化”的开始,他虽然不会读书写字,却在看守所里看了很多电视司法类节目,他看到中央在搞司法体制改革,要给律师更多的权利,让他们自由说话,以减少和避免冤假错案。
初次见面时王爱民听不懂他说的半句太平土话,要幽燕省警方帮忙翻译才能明白,到二审时基本能跟他直接交流。他说的话还很有逻辑条理和法律知识,跟过去那个脸上写满负罪感、自闭孤立的刘书金判若两人。
王爱民跟邓成月一样,认为刘书金在坦白时眼里看不出一丝虚假,是一种真正“一人做事一人当”“杀人偿命”的单纯和实诚。
周云龙虽然从未见过刘书金,但每次从邓成月和王爱民那里听到他的消息,都认为这个人虽然罪大恶极,却有种朴素的农村特有的乡土伦理观。
《中原商报》的记者楚飞联系到王爱民,王爱民告诉他,自己已接到幽燕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通知,“刘书金案”已报至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王爱民也根据法律程序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了“刘书金案”的辩护词。
该案又到了关键时刻:如果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刘书金死刑,“叶树声案”很可能石沉大海;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刘书金案”发回重审或直接提审,“叶树声案”就可能绝处逢生。
媒体和公众都在持续关注这件事情。
现在王爱民他们不能做什么了,只能耐心地等待。
半年后,“叶树声案”的代理律师王志博和另外两名律师再次来到幽燕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阅览“聂树斌案”的卷宗。
这次幽燕省高级人民法院没有直接拒绝,而是表示可以考虑让他们阅卷,这是有史以来第一次。
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幽燕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在接受新民社采访时表示:“如果最终确定不是刘书金做的案,就没有必要复查‘叶树声案’。”
这引起了巨大的争议,此前的2013年9月,幽燕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宣判已认定刘书金不是叶树声所涉奸杀案的真凶。
2014年6月,刘书金的辩护律师王爱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还有3个月,二审宣判就满一年了。最高人民法院应该已经接到‘刘书金案’的案卷,希望最高法能从刘书金的供述中,找到与‘石门西郊玉米地奸杀案’卷宗记录高度吻合的地方,从而认定刘书金就是‘石门西郊玉米地奸杀案’的元凶,将‘刘书金案’发回重审。如果没有那样,‘刘书金案’也丝毫不影响‘叶树声案’启动再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