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天作证,魏大千真的真的真的不想洗碗啊,平时在家,一家三口的碗品,他都不愿意洗。
都是保姆洗的,不用说现在十个人的碗筷了。
而且,特么的还要洗两餐。
上天啊。
救命啊。
魏大千无语凝噎,唯有泪千行。
林子杰走过去,捏了捏他的小脸蛋,“哎呀,别哭丧着脸了,这是好事啊,洗碗,能够让你锻炼一下手的灵活能力,以后可以让女朋友满意的哦。”
魏大千幽怨无比的看着林子杰。
他怀疑林子杰在开车,但是没有证据。
“杰哥,我读书少,你别骗我啊。”
“大千,你这么聪明,我怎么可能骗得了你啊。”林子杰道。
“这倒是真的。”魏大千认同般的点头。
呸,不要脸。
几个女生,有些鄙视的看着他。
……
“热芭,你不要松手啊,你要抓住鸡的脖子,不然我砍不下去的。”
“啊,这么可爱的鸡,你怎么忍得下得去手啊,你好残忍。”
因为公司的硬性规定,热芭只能和魏大千组团。
公司不干预不行啊,如果恋爱综艺所有的女生,都围着林子杰转,其他男嘉宾,还有什么参与的心思啊。
“热芭,你是我的队友,要支持我杀鸡啊。”
魏大千拿着一把菜刀,说道。
“那好吧。”
热芭有些不情愿的点头。
当热芭死死的摁着鸡的脖子后 。
魏大千拿着不太锋利的菜刀,对着这只金毛大公鸡的脖子,砍了下去。
顿时,殷红的血,从脖子上冒了出来,温热的鲜血,蔓延到了热芭的手上。
热芭手一松,鸡掉在了地上。
魏大千无语吐槽:“热芭,你不要松手啊。”
热芭连忙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啊。”
“没事,没事。”
对于长得好看的姑娘,魏大千的脾气,还是挺好的。
好在做叫花鸡,不要拔毛。
否则,他觉得自己和热芭,都会疯掉。
叫花鸡又称常熟叫花鸡、煨鸡,是江南地界一道传统名菜。
传说。
很早以前,有一个叫花子,沿途讨饭流落到常熟县的一个村庄。一日,他偶然得来一只鸡,欲宰杀煮食,可既无炊具,又没调料。他来到虞山脚下,将鸡杀死后去掉内脏,带毛涂上黄泥、柴草,把涂好的鸡置火中煨烤,待泥干鸡熟,剥去泥壳,鸡毛也随泥壳脱去,便露出了煨熟的鸡肉,非常香,好吃。
魏大千会做这道菜,完全是因为兴趣爱好,自从第一次品尝到这道苏浙名菜,就被它吸引住了,然后,下苦功,学会了这道菜。
不过,他也就这菜拿的出手了。
有一句话说得好,想要征服一个女人的心,得先征服她的胃,这些天,都是林子杰在装逼。
魏大千觉得,就算排队,也该轮到他了吧。
他很期待,今天自己的表现。
没准能够征服其中一个女嘉宾的味蕾呢,那样,自己不就可能有了一次品鲍的机会了。
想想还真有点小激动呢。
……
另外一边,做菜的是陈违停。
他也是和一个女生一起做的。
这个女生,是那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