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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孟子·梁惠王下2.8(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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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先秦】孟子

齐宣王问曰:“汤放桀[1],武王伐纣[2],有诸?”

孟子对曰:“于传有之。”

曰:“臣弑其君,可乎?”

曰:“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3]。”

注释:

[1]汤放桀:汤,商朝的开国之君。桀,夏朝最后一个君主。放,流放。传说商汤灭夏后,把桀流放到南巢(据传在今安徽巢湖一带)。[2]武王伐纣:纣,商朝最后一个君主,昏乱残暴。周武王起兵讨伐,灭掉商朝,纣自焚而死。[3]以上五句意为,残害仁的人叫作贼,残害义的人叫作残,残贼之人叫作独夫。我只听说诛杀了独夫纣,没听说杀害国君。

原边注:

《周易·革·彖辞》:“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

点评:

本章论汤武革命。孟子虽承认君的统治地位,但并不把君看作是最高的,君之上还有天,而天又是民意的代表,所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故君主不过是上天推选的管理者,只有行仁政,保民、爱民,其统治才具有合法性;若残仁害义,便成为人可诛之的独夫民贼。正是基于这一点,孟子肯定了汤武革命的正当性和合理性。诚如学者所言:“人君上面的神,人君所在的国,以及人君的本身,在中国思想正统的儒家看来,都是为民的存在……可以说神、国、君,都是政治中的虚位,而民才是实体。”“即使从统治者的角度来看,不仅那些残民以逞的暴君污吏没有政治上的主体地位,而那些不能‘以一人养天下’,而要‘以天下养一人’的为统治而统治的统治者,中国正统的思想亦皆不承认其政治上的地位。”(徐复观《学术与政治之间》,台湾学生书局1985年版,第51—52页)“孟子之政治思想,遂成为针对虐政之永久抗议。”“专制时代忠君不二之论,诚非孟子所能许可。”(萧公权《中国政治思想史》第1册,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87—8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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