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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祖冲之《比肩人》 2曹丕《望夫石》
作者:【南北朝】祖冲之
吴黄龙[1]年中,吴郡海盐有陆东美,妻朱氏,亦有容止。夫妻相重,寸步不相离,时人号为“比肩人”。夫妇云:“皆比翼,恐不能佳也。”后妻卒,东美不食求死。家人哀之,乃合葬。未一岁,冢上生梓树,同根二身,相抱而合成一树。每有双鸿,常宿树上。
孙权闻之嗟叹,封其里曰“比肩”,墓又曰“双梓”。后子弘与妻张氏,虽无异,亦相爱慕,吴人又呼为“小比肩”。
注释:
[1]黄龙:吴国孙权的年号(229年—231年)。
赏析:
本篇选自祖氏《述异记》。
世上的恩爱夫妻不少,可是,恩爱以至达到“夫妻相重,寸步不相离”程度的就不多见了。而能同生共死,不惜以身殉之的夫妻就更少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这个故事中夫妻关系的那种平等色彩。
在中国的封建社会中,历来都是讲“夫唱妇随”,讲“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女子只是男子的附属品。可是,在《比肩人》这个故事中,陆东美和妻子朱氏的关系是完全平等的。妻子亡故以后,陆东美“不食求死”,随他心爱的女子而去。
故事发展到两人合葬,并未出现超现实的情节,但紧接着关于墓葬的种种描绘,却呈现出浓郁的浪漫主义色彩:“未一岁,冢上生梓树,同根二身,相抱而合成一树。每有双鸿,常宿树上”。这种超乎现实的想象,是对现实中遗憾的一种弥补,也是一曲美满姻缘的热情赞歌。生则比肩、死亦不离的婚姻理想化成了同根相连、紧紧搂抱的梓树和比翼而飞的双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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