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羽在白兰城彻底安顿好数千大唐百姓后,又提刀上马,率领五百人向薛延陀驰去。
李拜天催马靠近叶羽,“队长,您上次唱的那个跑马的汉子挺好听的,您再接着唱。”
叶羽瞪了这货一眼,“什么跑马的汉子,那是套马,还特么跑马。你跑马了吗?”
“跑了啊!这不正在跑着的吗?”
李拜天双腿一夹跨下的雷霆嘎嘎,窜出去一圈又溜回来,证明自己并未说谎。
叶羽抬手拍了下额头,这货从大唐的最南边跑到最北边,还是那么纯洁。
回到长安是不是要带着他们去平康坊转转。
“队长,想啥呢?您就给我们再唱一回呗!我们都想看看您怎么用的套,”
李拜天又溜到叶羽马旁,再次催促道。
叶羽疑惑的打量着这货,这尼玛还是纯洁的孩子吗?伪装的吧!
“队长,反正一路急驰也无聊,您就再唱一次,给队员们活跃活跃一下气氛。”
公孙离也催马上前说。
“好,那就来一首。
给我一片蓝天,一轮初升的太阳。
给我一片绿草,绵延向远方。
给我一只雄鹰,一个威武们汉子。
……
套马的汉子你威武雄壮,
飞驰的骏马像疾风一样。
……”
歌词字数太多,就不全写出来了。
叶羽一曲唱完,顿时心中豪情激增,弯腰贴向战马,抬手轻拍追星的脖颈。
追星瞬间明白主人的意思,四蹄撒开,如同箭矢一般,向前狂奔。那速度就像高铁……,不是,没高铁那么快。
李拜天看到他们队长提速,手臂高扬,带领五百队员紧随其后。
草原上留下豪壮汉子们的欢声笑语。
众人一路风餐露宿,十日后,终于到达薛延陀的边境小镇。
说是小镇,只是比普通的村庄大点。
零零散散的帐篷,如零星一点,搭建在离一个小湖不远的矮山脚下。
五百多匹的马蹄声,惹得小镇居民惊慌失措。
叶羽等人还没到近前,小镇居民早已聚集在一起,高举双手,跪倒在地,口呼饶命。
叶羽勒住战马,望了望破败的帐篷和跪倒的居民。
“诸位起来答话,你们为何如此惧怕本朝的军队?”
一位老者好像他们的头,跪在地上仍不敢起身,颤抖着答道:“这位将军,我等本是灵州百姓,当年陛下大破东突厥时,我们因避战乱,才迁移至此。
在此安稳的渡过了一年多,因犬子去集市换些食盐,而惹怒薛延陀的一位带兵头领,被打的遍体鳞伤不说,还强迫犬子将他们带过来。
他们寻到此地后,隔三差五的来掠夺一番,我们的劳作和牛羊被他们夺走,只给我们留下少许的种子和种牛和羊。
他们在粮食成熟和牛羊长大之际,就会来此。给我们留下勉强渡日的东西后,其余的他们全部夺走。
因此我们一见到官军,才会如此害怕,如冲撞了将军,望将军海涵,留下我等性命,其他的你们能拿些什么就拿吧!”
李拜天听后勃然大怒,“妈卖批的,队长,咱们现在就过去干死他们,太欺负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