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我同一批来的知青,这不是我这边没人吗,你就当她是个看门狗。”
刘萍娟娇喘着,手攀着男人筋脉铺张的胳膊,缓下来以后这才回答了对面的男人。
要说她怎么会勾搭上面前这个男人,可还要得利于村子里那些碎嘴婆子,这八卦谁不知道。
刘萍娟对面站着一个,粗眉桃花眼,薄嘴唇,皮肤古铜色的一米八男人,身材略消瘦。
经常劳作,养了一身肌肉。
一次偶然的机会,刘萍娟从媒婆嘴里听说,有一个好亲事,介绍了条件,家里不差钱,到时候给家里生一个大胖小子。
以后嫁过去都不用下地。
刘萍娟在村子待了这么久早就不想下地了,谁愿意在太阳底下面朝黄土背朝天,一天还挣不了几个工分。
最重要的就是凭什么她的同学,早早就嫁人,都不用下乡,在家里吃饱喝好,凭什么她就不行。
本来她还是有顾虑的,没想着真要嫁过去。
只是就只是年前和张曼一起去供销社打年货的时候,回来路上还真就注意到了一个酷似大娘介绍的人。
那个时候张曼和刘萍娟在回来的山路上步行,看着一台拖拉机从身旁经过,本来也没什么,可是两人都注意到了车上的男人。
正是太阳下山,大家都裹紧身上的棉袄,戴着围巾,就有这么一个人,车上一堆编者袋装着的东西。
那个人就坐在上面,手里的毛巾还在擦着流到脖子上的汗珠,主要还是这个人的长相长在了她的审美上。
两人直直看着车从身边经过,受过训练的男人,自然注意到了火热的目光,况且还是两个年轻可爱的姑娘,以前自己休假回来的时候也会碰见许多有着这种目光的姑娘。
垂眼看到自己被车轧过的脚,便没有做多感想——这人正是受伤退伍的军人王申何笙。
过后男人并没有想到这个女人会主动来找自己,纯情的大男孩从这一刻入了这个名叫刘萍娟的圈套。
看男人在思考,刘萍娟继续娇弱的声音继续敲击着男人的心弦。
“怎么不记得了?就是我跟你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就在我身边,唉,记不住就算了,也不是很重要。”
刘评娟是故意的,和她同一批下乡的知青,就属她长的最不出色,要不是跟男人混迹久了,还不一定拿下这个男人呢,但是别以为她不知道这个臭丫头也看上了这个男人。
她倒是喜欢看这个臭丫头得不到又煎熬的表情,有一种独属于自己优越感。
“嗯。”
男人恢复起来并没有女人那么快,倚靠在大树上,让自己的#慢慢垂下去,向后推了推女人,防止再次。
张曼听不到里面其他动静,这才放下心来,张曼为什么要来这个地方受罪呢。
刘萍娟自以为很伟大的给张曼开条件,是要把帮他们放哨,以后做饭的工分就不用出了,当然张曼也有自己的私心。
不过也是有有要求的,每次出来她都要打扮的朴素一点,说的好听就是要扮丑,最好脸也不需要露出来。
“来啦,来啦,走吧。”
刘萍娟从里面走出来,衣服明明就没有收拾好,好像是故意的一样,走到张曼面前的时候,还在系扣子。
很遗憾,张曼每次出来只能看到男人的身影,听到声音,尤其是听到他娇哄这个女人的声音。
每每这样,她心里就像是被刀割一样痛,她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刘萍娟是要比张曼高一点的,手在上面忙着,眼睛斜到正打算往里面张望的张曼的身上,嘴角勾起邪恶的弧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