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en I see you again(与你重逢之时)
See you again~
When I see you again~”
随着最后一个音符的落下,公仪韬先低头移开了视线,一眨眼的功夫,他再次从人群中消失。
林珍娜没有费心去寻他的身影,如果说一次是巧合,那两次还相信是巧合就是她脑子不好使了,既然他选择不相认,不露面,就肯定有他自己的理由。
只是可惜了,上次他被人带走的时候,没能跟他好好道别,这次又是这样。
要是有一天,能跟他坐下来,煮杯咖啡聊一聊该有多好啊。
接下来的舞台她交给了齐耀祖,自己则是跟哥哥一起坐在空地上看他们表演,只是偶尔还是会愣神那么一两秒。
“妹妹,这首《友情岁月》也是你写的吗?”
她用力点了点头,故作娇憨道:“哥哥喜欢就拿去。”
“你这样很容易被骗的,跟人交往要学会只说三分真话,尤其是男人呐!”
“哥哥不也是男人?”
“我不一样,你对我那么好,我怎么忍心骗你呢。
其实我是家里最小的那个来着,一直以来都是家里的哥哥姐姐照顾我,认识你呀,让我有种带细妹的错觉。”
“巧了,我在家也是最小的,用广东话来说就是细妹。”
“呐,都说小的最淘气,你也是吧?”
“是啊,那边演奏贝斯的就是我小哥,亲的哦。”
“跟你长的是有点像,但没你长的好。”
“我也这么觉得,全家我最好看。”
“哎呀,我要是有你这么漂亮的妹妹该有多好啊。”
一个人是不是真心喜欢另一个人,眼神和肢体语言是掩藏不住的。
林珍娜可以肯定,自家爱豆Leslie哥哥是真的很喜欢自己,有可能是因为自己写的歌,也有可能就像他说的,自己让他感受到了当哥哥的幸福。
“我就是你妹妹啦,以后你再发唱片的主打歌我都包了,等我大学读完,就来香江读研,到时候我们就可以每天见。”
“那要等多久啊?”
“还要两年。”
“那有点久哦,对了,你在哪读书?”
林珍娜凑近了些,用双手拢住他的耳朵小心的说:“京都大学,我家在大陆。”
Leslie有些吓到了,香江是个鱼龙混杂的地方,鬼佬、南湾佬、乡巴佬、南猴子、古惑仔,但要说名声最臭,人人喊打的,要数大圈仔。
大圈仔的由来,是因为大陆人偷渡的时候拿废弃轮胎当游泳圈,这才有了大圈仔的称号。
不过大圈仔之所以臭名昭着,是因为很大一部分大圈仔都是大陆的退伍军人,做人做事冷酷无情,下手极重,是出了名的要钱不要命。
通常偷渡过来都是抢几笔金店就走,而且他们偷渡的时候,十个有九个在轮胎里夹带黑火,走之前再把家伙事儿卖给当地古惑仔,简直是空手套白狼的典范。
当然,托了这些人的福,香江本地人对大陆来的人都没有什么好印象,叫你北姑、北佬的都算客气,遇到刻薄的真是什么话都骂的出来。
关键人家是用香江当地的哩语,你会广东话也不一定听得懂。
林珍娜把他每一个小表情都尽收眼底,可很快,他的眼神就变得一片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