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耀祖吃完才开车往家回。
“你那火腿能装进行李箱吗?”
“能装也不装,那么好的东西,我要自己留着吃。”
“一条火腿而已,也当个好东西了,等着去了香江,我请你吃红焖熊掌!”
“犯法啊大哥!”
“毛熊国买的,在香江吃那东西不犯法,我还从澳洲买了袋鼠肉和鸵鸟肉呢,尝尝不?”
林珍娜闻言,眼睛腾的一下就亮了,声音里透着股跃跃欲试:“好啊!”
“呵呵呵~凯文还说你长大了呢,这不还是个孩子。”
“嘁~你懂什么,我......我多大了也是个宝宝,是凯文的心肝宝贝儿!”
林珍娜心说,看在鸵鸟肉的份上不跟你计较。
鸵鸟肉都是红肉,而且铁元素特别高,女孩子吃鸵鸟肉最补气血了,新鲜鸵鸟肉只配些许豌豆苗和一个生鸡蛋黄,吃刺身是最好的。
如果肉质不够新鲜,或是冷冻过的,那像煎牛排那样腌过后再煎也是一道美味。
最中式的做法,是像猪肝菠菜粥那样,把鸵鸟肉切成薄片,在老火白粥里汆熟,加上一点蔬菜和枸杞作为点缀,再有两道清爽的下饭菜,就是一顿暖心又暖胃的早餐或夜宵。
林珍娜想着想着,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原来满里有一家外国餐厅就提供鸵鸟刺身,她只要放假不加班就会去吃,后来店铺搬到其他商场里,她为了这口刺身,还追着过去办了张会员卡呢。
可自从来了这,根本没机会吃到,系统上的外卖也没有这个东西,她就只能守着那些记忆里的味道过日子。
“这是我第二次看见你这么馋!”
“说什么呢?我哪有!”
“不,你有,第一次是在福临门,你对着收银台玻璃柜里的天九翅流哈喇子。
我当时特别庆幸人家给那鱼翅安了玻璃,要不然,就你那架势,肯定得扑上去咬一口尝尝咸淡。”
“哼~我又不是买不起,至于像你说的那样嘛。”
“就是因为你买得起,我才担心的,要是你买不起,以你的性格肯定不会干出咬一口的事,因为你太爱面子了,你怕买不起丢人。”
林珍娜朝他呲牙,嚷着要回家告状,说他欺负自己,让林凯教训他。
齐耀祖不为所动,直到车开到家门口了,突然一改茅坑石头的态度,换了副阿谀奉承的小人嘴脸。
还主动拎东西,一样都没让她拿。
结果一进院就知道怎么回事了,这家伙是算准了林凯肯定在家,故意装出一副被自己奴役欺负的样子,反将自己一军。
论争宠这件事,林珍娜自认已经跟他斗了四年了,要是再不涨点经验值,那这四年也就白混了。
于是换上天真无邪又娇憨的笑脸跑过去,搂住林凯的胳膊撒娇道:“哥哥~”
“回来啦?买什么啦这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