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荷狠狠盯了他一眼,阴阳怪气道:“没错!是天狗叼来的!”
夫妻二人说不尽的旖旎情话,也不必细表。
这么一来,熊烈这天便没心思再打那把剑。第二天忙着打制镰刀,那把半成品的铁剑便搁置在角落里,与一堆铁料相伴了。
第三天熊烈去襄南城卖镰刀,用邻摊王小六的斗笠试镰,很快卖出五十多把,得了一两多银子,喜滋滋地回家去了。
又过两个月,唐荷生下一个胖小子,额头上有一个火焰状的红色胎记。熊烈给他取名熊炎,本想起个小名叫做“天狗”,唐荷死活不答应,只好作罢。
时光不紧不慢地过着,一家三口的日子略有些紧巴,却也能凑合。夫妻二人虽然免不了因些生活琐事拌嘴吵架,总体来说还算恩爱。
熊烈自从当了父亲,一颗心也沉稳下来,不再想少年时持剑沙场的豪情壮志。那把打了一半的铁剑,也就那么静静地躺在铁料堆里,无声无息地任由岁月流过。
熊炎长到四岁,模样愈发可爱,眉眼像唐荷,口鼻像熊烈。他虽不似唐荷聪明,却也不笨,难得的是体格健壮,像极了熊烈。唐荷对孩子的未来满怀期待,希望他能成为一个读书人,从小便开始教他认字。熊烈虽不以为然,拌过几回嘴后也就听之任之了。
这年秋天,熊烈又到襄南城卖锄头,卖完之后,应王小六之邀,在路边摊上吃馄饨。
忽听一阵鸾铃响起,几匹马由远驰近。
“大哥,快看,快看!”王小六激动道,“骑马那妞儿多带劲!”
熊烈嘴里嚼着馄饨,抬头去看,只见当先两匹马,一黑一红。黑马上坐着一名面容刚毅的青年男子,右眼戴一只布罩。红马上是一名身着红色劲装的女子,身材傲人,容貌艳丽,眉目间顾盼神飞,显得英气十足,而又有几分说不出的妩媚。两人腰间都悬着长剑,显示会武的。
红衣女子正自和独眼男子大声谈论:“这次比武,我看周轩多半要输,到时候我再出场,既打败了对手,又胜了周轩一筹,岂不是好?哈哈!”
“嗯。”独眼男子嗯了一声,不置可否。
“怎么,你觉得我赢不了?”红衣女子对他的回应颇不满意,高声道。
“没有,也许能赢。不过不可大意,对方很强。”独眼男子答道。
“废话,不强我还不稀罕出手呢!”红衣女子傲然道。
两匹马从馄饨摊经过,那红衣女子在马背上颠簸起伏,直看得王小六魂不守舍,情不自禁地嘘了一声呼啸。
那红衣女子闻声大怒,左手勒缰,右手马鞭一甩,“啪”地一声打在王小六脸上,立时一条血印肿了起来。
“什么东西!竟敢当街调戏女子!”红衣女子斥骂道,“你给我滚出来!”
王小六哪里敢违抗,瑟瑟索索地站起身来,向前挪了几步,却不敢靠近她身边。
红衣女子上下打量他一番,见不过是一个小贩,皱眉道:“以后长点记性!”随手抛给他一块碎银子,道:“自己去抓伤药吧!”催马疾驰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