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晨风与欧阳暮雪买来两匹脚力很好的骏马,向东凌国飞疾去。
当两人忽然出现在古剑山庄时,山庄的侍卫,丫鬟,管事嬷嬷都惊喜极了,通报声一阵高过一阵。
福伯接到侍卫消息一路小跑,气喘吁吁地快步跑到欧阳锋跟前说。
“老爷,老爷,大小姐和李晨风回来了,回来了!”
正在与二夫人议事的欧阳锋顿时万分欣喜,高兴得地站起来翘首以望。
“暮雪,回来了!”
当欧阳暮雪和李晨风在丫鬟,嬷嬷簇拥下走到欧阳锋面前时,欧阳锋凝视着这个女儿,深邃的眼睛泛起一层薄薄的雾气。
“臭丫头,你们出去这么久不给老爹我一点点消息!”
“义父,二夫人。”李晨风抱拳。
欧阳暮雪望着眼前这个爹,年约四十,双鬓已见白发。
想起昆仑山大战那个及时赶来救自己一命的上古沧澜,心中有说不出的感慨。
无论如何,大家都在凡间缔结了父女情缘,珍惜当下,是最好的选择。
于是有些不好意思说:“一路上风餐露宿紧赶路程,请爹爹不要生气,这不,我与李晨风都好好的回来了。”
二夫人也高兴说:“回来就好,回来就好,我去吩咐厨房做一顿为你们接风洗尘的佳肴大餐。”
欧阳暮雪点点头:“有劳二夫人。”
二夫人转身疾步走去,大小姐柔顺开怀许多,不再像以前冰冰冷冷,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感觉,看来美好幸福的感情真能抚平一个人心里的伤痕。
三人一起走入大厅,福伯忙吩咐丫鬟们泡上好茶,送到欧阳暮雪,李晨风手中。
“给爹爹说说过程,让老爹也涨涨见识。”
欧阳暮雪禁不住笑了:“爹爹,少打趣我们,那血蛊是蛮夷南诏国巫族乱臣贼子一派培育出来邪祟无比的蛊虫,分为高,中,低三级,以吸食人血为主。
高级血蛊相当厉害,简直是刀剑不入,火烧不死,我们从江南追查到岭南,又从岭南追到蛮夷。
它们的老巢就在沧澜江,已经育出上万高级血蛊,官府根本就不敢管,它们的蛊司四处抓捕百姓做宿主……”
欧阳锋吃一惊,脸上显出惊悚之色,自己走南闯北几十年,从未见过这么邪祟的东西。
“后来怎么杀死那些血蛊的?”
欧阳暮雪把眸光转向旁边坐着的李晨风,依然浅笑着说。
“这得问我们巫族的巫王了。”
欧阳锋顺着暮雪的眼光望去,更加惊讶万分。
“巫族的巫王?谁?”
“爹爹,你可知道当初捡了个宝回来,我们追到蛮夷居然发现了李晨风的身世,他是巫族的嫡出大王子,已登王位,点兵十万助我灭了血蛊。”
“啊!”
欧阳锋吓了一大跳,倏地站起来:“这……是真的?!”
欧阳暮雪使劲点点头,继续说:“爹爹不信,可仔细看看他的额头和手指戴有什么。”
欧阳锋急忙走上前睁大眼睛上看下看,果然李晨风额头上几道淡淡的黑色痕迹,手上戴有一个黑色戒指。
“真不敢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