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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小芳可不知道自家大哥正在家里算她回去的时间,她骑着自行车一路直奔玉乡十几里外的汾河水库。
她比预计的时间要早到,见人没来,往草坡上一坐,打开一直被她拿着的硬壳笔记本。
听买本的老板说是南方来的新货,价格要的也比普通的本子贵,她攒了好几个月的钱才买下的,为此还央求老板帮她留了一本。
她拿出一支笔,打开笔记本的第一页。
犹豫一下,赵小芳咬着嘴唇,写下几个字:祝曹磊同学鹏程万里。
写到“曹磊”两个字的时候,赵小芳想起了记忆里那个温暖的少年。
和她中等成绩不同,曹磊从小就学习好,考上了省城的中专,只要上完三年就马上可以分配工作,比上高中吃香。
他们是初中同学,初一刚开学的时候曹磊的大名就经常出现在赵小芳的耳朵里。
他是作为初一第一名的成绩进校的,班里有他的小学同学,无一不在夸曹磊的聪明,不过赵小芳与他不熟,整整初中两年同学,也一直只把他当作普通的聪明男同学。
直到初三开学后的几个月,同学们体验了初三考生的艰辛,想要放松一下,再者想着不到一年后他们就要分别,就组织了一次野炊。
当时他们来的就是这个汾河水库。
刘姗姗力气小,等野炊完各回各家的时候,已经折腾了一天的刘姗姗自己一个人骑车回家都累得够呛,更别说后边还要带着一个赵小芳。
就在她们为难时,已经离开快要看不到影子的曹磊回来了。
“我带赵同学吧。”
这是赵小芳记忆里,她和曹磊说的第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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