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女们开始沉默。
并非是不孝,而是屈服于现实的残酷。
张大婶眼皮动了动,幽幽睁开了眼睛。
她听到了刚才郎中的话,此时眼中浮动着泪光,“孩子们……我老婆子也活够了,这三百两做什么不好,给我和这个半只脚要买进棺材的人用实在是糟蹋了!先生,你实话说了吧,我要是不吃药,还能活多久。”
郎中叹气,“快则一个月,久则半年。”
儿女们围了过去,最小的女儿哭得像是一个泪人一般。
三百两,在京城中不过是达官显贵的一顿酒钱。
叶蓁蓁浑身发冷,仿佛堕入寒潭的感觉重新淹没了她。
张大婶是她在佟林村中鲜有的,一心一意对她好的人。
她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张大婶明明有着活着的希望,却折腰在金钱之下,坠入无边黑暗。
“郎中先生!”
叶蓁蓁踏入了张大婶房间的门槛,所有人听到声音都朝她的方向看来。
叶蓁蓁没有回答,而是看向郎中,“你刚才说这附近没有几株药草,那便是有了?有几株?若是现在吃了对身体可有好处?”
面对机关连环的疑问,郎中慢慢回答,“这附近的镇子都算上,顶多够三天的。这服药必须是连续服下,若是间断服下,没有任何药效。”
叶蓁蓁心中暗暗地盘算。
若是想要到奉天找尉迟苍帮忙,单是去的路程就要花费一个月时间。
她不能赌!
对了!连港!
从佟林村快马加鞭赶到连港需要十天的车程,来回花费在路上的时间就是二十天。
时间虽紧,但是挤一挤应该是足够的!
叶蓁蓁想到这里,立刻跑回了家,将自己的首饰盒中的发簪珠宝全都拿了出来。
金灿灿的珠宝首饰散发着亮眼的光芒,然而这些加一起,也不过是勉强二百两。
倒是——
叶蓁蓁的目光落在了双蝶金步摇上。
这个金步摇若是放到市面上买,足足值二百两。
可是这是叶蓁蓁手中唯一对宋知斐的留念。
这一次,她打算是连港去买些绣绢。
听说连港是一个贸易枢纽,经常汇聚着外国的商家。
那些人长得像是妖怪一样,金头发红头发的,眼睛的颜色也千奇百怪,然而他们对北梁或是大周的文玩瓷器十分感兴趣,绫罗绸缎也是容易卖得高价的新鲜货,更不用说充满了东方鲜明文化的刺绣。
若是十天内,她能赚二百两,那她就不典当这枚发簪。
若是凑不够三百两,那么为了救命,她也不得不当了它。
当她将这个事情告诉张家的时候,张大婶眉头能成麻花,眼眶中泪水浮动,十分激动:“叶娘子,你这是做什么!我这个身子骨,不值得三百两从阎王爷那里买一条命的。”
“张婶子你放心,这些钱不用你还。你这些天安心养病,等我回来!”
“叶丫头!不要去,这一路上路途凶险,你一个女人,要是遇到了什么,你让我这个老婆子该怎么面对你!”
叶蓁蓁一笑,让张家的儿子女儿好好照顾,便起身离开了。
“拦住她!拦住她!”
就在张家孩子围着叶蓁蓁的时候,一道高大的身影忽然出现在张家的门口。
“张婶子放心,这一趟我陪着叶娘子去。”
正是樊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