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者武艺奇高,招式利落如行云流水。
霎时,剑影与刀光连成一片,似凝霜落雪,煞为好看。
对方剑法精妙,身形诡谲,招招直逼要害,却又在真的造成伤害之前退步收手,转攻他处。
没多久,沈莺歌额间便滑下冷汗。
她堪堪抵住对方刺向腰间的一剑,大声求饶:“凌大哥!我错了!我真的知错了!”
来人冷哼一声,随手挽了个漂亮的剑花,脚步微动,眨眼便已退到三步外。
“你还知道给我们送信?”
他长身而立,眉目冷峻,只是一个照面,沈莺歌就在对方的眼刀中败下阵来。
她收刀归鞘,忙不迭拉着人进屋坐下,一脸讨好:“我这也是事出有因嘛,这不是刚联系上原先生,就托他给你们送信了。”
凌烽看都没看她递到面前来的茶,整个人挺直腰背往哪一坐,屋内气温骤降。
沈莺歌有些尴尬地轻咳了声,只好自己端着杯茶浅酌。
此人正是醉西楼外堂掌事——凌烽。
他一身武功卓绝,除沈非愁外世间难寻敌手,偏偏这人还生得一副油盐不进的铁石心肠,沈莺歌从前在醉西楼跟随他习武时,可没少受他的操练。
就如刚才,他明明惯用左手,却非用右手使一柄并不擅长的长剑。
即使如此,也仍能将她逼得节节败退。
可谓是对对手心理和身体的双重打击了。
若说沈非愁是家中那不太靠谱的老父亲,云初是温柔和善的长姐,那凌烽便是长兄如父。
沈莺歌从小就不是什么规规矩矩的姑娘,她小时候那些事说出来,放在大多数人眼中轻重都得斥责一句“没规矩的野丫头”。
但在沈非愁的衬托下,她那简直就是小儿科。
如果说她是三天两头上房揭瓦,招猫逗狗,那沈非愁作为“一家之主”,要么好久一阵不出幺蛾子,要么一下子就憋个大的。
上可九天揽月,下可五洋捉鳖,说的就是他了。
沈莺歌时常怀疑,沈非愁当初要是去修仙,说不定连天都能被他捅个窟窿。
而每当他们父女二人做了“坏事”,最怕的就是遇到面前这位。
别看凌烽明面上是沈非愁的下属,但他们早已是血浓于水的一家人,再加上这人做起事来当真是不留情面,就连沈非愁都得让他三分。
往往这个时候,就是她和沈非愁排排站,一边暗中眼神交汇试图推对方出去背锅,一边等着挨凌烽的训。
至于温柔似水的云初姐嘛,她只会笑眯眯地在一旁左右劝和。
俗称,和稀泥。
原本按沈莺歌的估计,从雍景城送信回醉西楼,再等他们看到信赶来雍景城,怎么也要五六日。
可谁成想,或许是原颜朱看热闹不嫌事大,竟这么快就将信送了回去。
而她这位好大哥,一路上快马加鞭,不知跑吐了几匹马,才能这么快赶到这里。
想到这,沈莺歌愈发心虚,缩头缩脑地就差遁地溜走。
“听说你前些日子受伤了?”凌烽冷声道。
沈莺歌摩挲着后颈,干巴巴笑了两声:“哈哈还好,现在已经没什么大碍了,倒是凌大哥你,就这么跑来,那云初姐一个人忙得过来吗?”
凌烽横目一瞥,沈莺歌便顿时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